唐家坊镇基本养老保险便民服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唐家坊镇基本养老保险便民服务

  一、参保登记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为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绥宁县户籍,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在我国境内就业,持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绥宁县居住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参照绥宁县城乡居民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号,在主页选择“社保服务”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资料并保存后完成参保登记,或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二、保费缴纳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缴费吗?

  需要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城乡居民必须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限,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有哪些?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 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 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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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缴纳当年或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由税务部门受理并征收;参保人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前年度保费的,由人社部门受理、税务部门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开通了各代收银行网点和“湘税社保” APP等缴费渠道,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的缴费服务。根据湘人社规[202322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满60岁当年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

  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什么补贴?

  1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年缴纳100元、300元、400元、500元至3000 元、4000元至60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30元、30元、40元、60元、100元;

  2对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困难群体自行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按照规定给予缴费补贴。参保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困难群体代缴身份的,按照就高原则为其代缴一次,不叠加享受代缴政策;

  3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在待遇领取前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养老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公开主体 唐家坊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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