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化遗产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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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2022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2022年6月11日是我国文化遗产日,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非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文化部门关于非遗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和精神,通过发动各公共文化机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各类非遗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文化传播活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就,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自主参与能力。

二、 活动主题

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

三、 活动安排

(一)绥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

主办单位: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绥宁县文化馆

举办时间:2022年6月11日

举办地点:绥宁县绿洲广场

活动内容:

1、现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市级项目《打铜钱》,由代表性传承人杨昌生带队10人表演;市级项目《逗春牛》,由代表性传承人龙宪茂带队16人表演;市级项目《板凳龙》,由代表性传承人杨光健带队20人表演;市级项目《侗族山歌》,由代表性传承人韦丙棋带队8人表演;并与观众互动参与。

2.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省级项目《上堡故事》传承人陈中华;省级项目《青钱柳》传承人刘新华、谢易初;市级项目《放水灯》传承人杨进辟;市级项目《根雕》传承人于大忠;市级项目《万花茶》传承人康和平;市级项目《绥宁剪纸》传承人唐东风等传承人在现场展示、讲解自己的非遗项目,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绥宁地方民俗知识。

3. 现场互动,有奖竞猜

由主持人现场选择互动群众参与答题和互动,答对者送精美礼品(剪纸书签)一份。

4. 线上活动

6月1日至6月11日,通过“绥宁县文化馆”公众号,进行非遗知识线上答题,最终取前六名最高分答题者给予奖品奖励。

(二)宣传材料

印制彩色宣传册和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分发。

 

 

 

绥宁县文化馆  

2022年5月27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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