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山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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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22〕23号

 

关于印发《东山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湘安办明电〔2022〕25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东山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责任,严格抓好落实。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东山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按照《绥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计划》要求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两个统筹”,着力“两个根本”,按照“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和“四最”工作要求,突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重点攻坚与巩固提升相结合,聚焦“一情况两清单”,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以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抓手,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地方立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安全生产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持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一是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东山侗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自觉对标对表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部署、督导有纳入、述职有专题。二是加强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协调本级主流媒体联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以及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普及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三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乡村两级党政负责人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深入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进一步延伸到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到全覆盖。特别要结合地方党委政府换届调整,有针对性的组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突出做好安全生产理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化解能力。四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及时更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持乡党委委员,成员单位第一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二)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火工品等高危行业领域要做到全覆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更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不断改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杳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工作提升,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按照县安委会关于《绥宁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绥安委〔2021〕7号)文件,强化乡村两级安全生产“打非”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切实加大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采矿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无许可施工、火工品违规储存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每季度发布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发挥“12350和12345”等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油气储存基地和  

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深化烟花爆竹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要重点解决非煤矿山采空区、冒顶、边坡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以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屡禁不止,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不力、安全风险管控流于形式等问题;要重点解决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关退、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违法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展不平衡、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差距、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消防安全领域,重点解决消防车通道不畅、群租房消防安全、四类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重大隐患整治和突出风险管控不到位、乡村地区火灾管控不到位、重点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消防信息化管理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交通运输领域,要按照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总体安排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要紧盯风险路段、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和不合格驾驶人,集中整治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机动车非法违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以及安全监管部门合力有待加强的问题。城乡建设领域,要深入开展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建设行为和擅目改造房屋、改变使用功能、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整治;要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及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危险废物等方面,要重点整治危险废物、煤改气、垃圾填埋场等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制度标准不清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加强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从严整治偷存偷排偷放和违法违规处置问题。隧道桥梁交通安全方面,要重点解决隧道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机制不完善、隧道桥梁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保障能力不强、老旧隧道桥梁隐患治理不及时、危化品运输车辆及超限车辆通行隧道桥梁管理措施不明晰不严格,隧道桥梁应急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其他方面,也要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巩固提升阶段的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巩固成效。

(五)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程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内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明确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部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及时填报重大隐患,按期整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主抓主管,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巩固提升行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

(二)压实各方责任。全乡各成员单位单位不必层层制定实施方案,但应结合《东山侗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部署和巩固提升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各专题、专项巩固提升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标对表稳步有序推进巩固提升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相关专班要落实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分行业分专题细化分解巩固提升任务目标,坚持“挂图作战”,限期销号。

(三)实现重点突破。聚焦巩固提升重点难点,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和适时督办提示、约谈等方式,推动各专题专项任务落地落实。对相对复杂困难的突出问题,及时提请县安委会组织会商协调,全力推动解决。要坚持边巩固边提升,及时总结推广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典型经验做法。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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