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塘镇居民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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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湖南省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行动方案》(湘办发电〔2022〕64 号)和《邵阳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邵市办发电〔2022〕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在“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 10 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地质灾害易发点的房屋,聚焦“四性”问题,建立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做好古村寨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在注重房屋结构安全的同时,聚焦古村寨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消防安全隐患。一视同仁排查整治其他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的厂房、公房、职工住房、商铺、商场,及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问题楼盘等涉及房屋的安全隐患。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扎实开展“回头看”。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回头看”工作。住建局、建筑设计院、安质站及各建筑企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下沉至村(居)参与“回头看”,加强问题排查力度,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开展复查,及时查漏补缺。根据前期排查整治及安全鉴定过程中发现的排查数据不精准、应急处置不及时、安全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充分运用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平台,对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进行对比分析和研判,动态核准、补录、修正排查库、隐患库、整治库和分类整治台账信息数据。深挖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经营性自建房问题,精确预测、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解决。

(二)持续推进安全鉴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房屋,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配合镇住建部门在 9月30日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覆盖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评估或鉴定结论作为房屋安全集中整治的依据。经营性自建房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安全鉴定全覆盖。要在“回头看”复核的基础上,逐栋梳理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对结构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优先纳入安全鉴定重点范围。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应按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按照《湖南省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湘建房〔2022〕122 号)开展鉴定。鉴定费用由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三)全力实施分类整治。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要按要求建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台账,做到风险隐患房屋应录尽录,并实现安全整治销号管理。要坚持分类分批整治、依法科学整治、实事求是整治,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政策,区分地域、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综合运用“改、停、封、拆”措施,细化管理手段和工程措施,及时整治、稳妥推进。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各村(居)、镇属各单位研究解决。

(四)严控新增违法建筑。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原址重建、扩建、改建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严格经营性自建房的准入标准,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严格依法查处自建房违规审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针对正在建设的房屋,要做到 必查审批是否合法审批,凡未经合法审批的一律拆除到底;必查是否超高超层,凡超高超层的一律拆除超出部分;必查安全施工,凡使用竹木脚手架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责任分工

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督办、监督。针对自建房“四性”问题,合法合规性整治:由自然资源办负责牵头;结构安全性整治由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消防安全性整治由消安委负责牵头;经营安全性整治由执法大队负责牵头。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动。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工作专班要在本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动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并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住建部门。对在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作风漂浮、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处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金屋塘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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