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务发〔2020〕1号)精神,绥宁县围绕26个重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省、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sn.gov.cn 发布时间:2024-05-27 22:43 浏览次数:16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大建设项目
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办信息公开办要求,我们编制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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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 源: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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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绥宁县基层政务公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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