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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铺镇2020年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长铺镇2020年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37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镇
发文日期: 2021-01-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1-08 有效期: 永久

长铺镇2020年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20〕2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办字〔2020〕29号)以及绥宁县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绩效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年终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绥绩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召开镇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按照“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的原则,对标对表三大攻坚战、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和应急管理三大共性指标和高质量发展任务个性指标进行认真梳理、自查自评,确定我镇指标自评分为100(平均分按满分计入)共性和个性指标全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总评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5.8分,自评分为105.8分。现将我镇2020年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共性指标78分,自评78分

)三大攻坚战20分,自评20分)

1.精准扶贫(8分,自评8分

长铺镇得平均分。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7分,自评7分)

1)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3分,自评3分)

财政资金管理基础工作已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组织落实到位

2019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已按要求于2020年2月19日在政府门户网公开。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已按时上报,并已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我单位无管理扶贫资金。

2019年决算已按要求2020年10月14日于政府门户网上公开;2020年预算已按要求2020年4月22日公开。

2)财经审计2分,自评2分)

我单位已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制度;

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四城同创及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我镇在审计过程没有发现问题。

3)治欠保支工作(2分,自评2分)

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经摸底调查,管辖区域或项目均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

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事项发生。

3.污染防治(5分,自评5分)

1)我镇明确1名镇副镇长为污染防治工作分管领导,镇人居办工作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2)加强环境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制止。

3)结合“四城同创”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围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各类“顽疾”。

4)按时完成环保督察交办任务,加强蓝天保卫战宣传,调整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及考评细则,积极宣传禁止野外用火定时巡察并制止野外用火。

5)及时调查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

6)积极按时完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涉及内容。

(二)党的建设(35分,自评35分

1.人大工作(2分,自评2分)

2020年5月依法组织补选镇人大代表2人,6月依法补选县人大代表1人。7月召开了镇第十八届四次会议,选举产生镇人大主席1名、副镇长1名。

继续巩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有场地、有制度、有信息公示栏。落实好人大代表工作室值班制度,建立接访台账,及时交办反馈。

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积极运用QQ、微信等新媒体,加强辖区内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工作联系。今年建立了两个微信平台,一个是人大代表分别与8个社区22个选区群众建群,第二个是人大主席与人大代表建群,63名镇人大代表全部实名入群。通过这两个平台倾听群众意见、传递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困难。

④试行票决民生实事工作。镇十八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确定了“四城同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干宿舍和农产品公司老旧小区改造两个项目为我镇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四城同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个子项目内容,总投入资金131.8万,目前已全部完成,群众反映效果良好。老干宿舍和农产品公司老旧小区改造因县住建局调整安排,拟于2021年进行。

 ⑤认真评议部门站所工作。评议了镇自然资源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情况,代表们对两部门的工作表示满意。

 ⑥积极组织闭会期间活动。人大主席团加强学习,熟悉人大工作业务。组织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耕地抛荒调研视察活动,让代表们知政情、晓民意,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政协工作(2分,自评2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协安排的工作,积极支持委员履职,先后参与了养殖业、教育工作、共享单车、国土、村级卫生室等调研工作和系列工作座谈会,并利用政协云提出了相关的微建议、社情民意,同时按要求完成调研报告报送任务。

3.组织工作5分,自评5分)

1)人才工作:按组织部要求积极落实人才工作任务;

2)事业单位人员招骋和职称管理工作:①今年我单位有2人参加职称评审,分别是土木工程和林业工程。人员职称评审过程中认真履行材料审核责任,严格落实职称管理;②12月份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5人参加考试(考核),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自主出题、自行组织考试,全程镇纪委监督,做到审核合法、考核合法、程序合法。

3)干部管理:严格人事工作纪律,单位股级干部调整按程序进行,干部提名推荐按规定进行。2020年进行了两次职级晋升,共10名干部严格按照提名、考察、民主测评、公示等一系列程序进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完成政治学习任务,全额完成干部网络在线学习任务,全额完成县委组织部的各项调训任务。按要求及时落实干部档案清理,及时对调入干部及晋级的领导干部进行履历更新。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退休干部会议,定期举办各种活动,丰富退休干部的老年生活。

4)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等方式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我镇没有出现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缺乏担当受到追责的,没有违规出国出境,没有违规经商入股等情况发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报送干部监督信息,落实干部监督相关工作。

5)基层党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落实到位,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召集镇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集中培训学习,严格落实一门式服务工作要求。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作落地落实。做到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按要求落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主动下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并组织爱心捐款。党委书记定期上党课,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④党员档案管理规范,有专门的党员档案室,专人管理,发展党员程序规范。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落实党员积分管理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按上级要求做到程序到位,资料整理及时并到位。⑦党务工作力量配备齐全,有2名党建专干负责组织、人事工作。⑧按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10月已完成该项工作的年审。⑨软弱涣散党组织虾子溪、万家坪社区党组织已在2019年整改到位。⑩社区支部书记、社区主任“一肩挑”比例达100%。⑪按要求开展两新党建工作,定期更新两新台账。⑫2020年7月成立了和顺苑小区党支部和建筑行业联合党支部。和顺苑小区党支部在小区自治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受到县委组织部的好评。⑬按规定落实党建带工青妇残建设,全额完成工青妇残有关任务。⑭全额完成调研信息、网评任务,远程教育运行管理、学用规范,⑮全面推进美好社区建设,全面完成“993861”平台建设年度建设任务。

4.政治建设(重大决策执行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6分,自评6分)

1)单位职工没有在公众场所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言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并对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经济工作会工作任务等及时传达贯彻,没有被通报的情况。

3)认真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没有出现工作不力被督查通报情况。

4)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没有违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报告条例》的情况。

5)谋划工作、开展活动、落实措施严格按照“两个维护”要求落实落地,没有出现“低级红”“高级黑”被通报的情况。同时,按规定积极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

6)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没有出现超标准用房现象。

7)积极配合和参与2020年全县的党史和地方志供稿工作和编纂工作。

5.全面从严治党(6分,自评6分)

1)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四风”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省、市、县“约法三章”规定要求,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

2)在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信访清零、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被县通报、约谈和诫勉谈话等情况。

3)班子成员没有因违纪被处理的。

4)积极推进廉洁单位、廉洁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带着板凳进村”工作,带板凳进村活动覆盖率100%,没有因工作被约谈、诫勉的情况;镇党委支持纪委落实“三转”到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县乡一体化得力。

6.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4分,自评4分)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绥办发〔2018〕23号文件)。

2)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要求”,全年完成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严格按照理论书籍发行任务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认真按照(绥宣字〔2020〕1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强化岗位练兵创学习型单位”活动,全年完成岗位练兵36次。抓好抓实“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在全体镇社干部中掀起学习新高潮。严格按照县委重大理论宣讲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重大理论宣讲工作,做到县委有安排,乡镇有落实。圆满完成社会宣传工作任务和干部理论考试。

3)积极落实并完成《关于做好2020年正面宣传工作的通知》(绥宣字〔2020〕3号)的上稿任务,其中国家级媒体8篇,省级媒体19篇。按任务要求完成2021年党报党刊年度发行任务。

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了文明创建方案,有专门的领导班子,积极配合、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全镇5个社区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社区;2020年长铺镇顺利通过“省级文明乡镇”验收;积极开展好人推荐、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积极配合和按要求抓好抓实了镇社新时代文明站、所建设;镇社两级认真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的道德讲堂活动,2020年全年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3起;制定了《长铺镇移风易俗倡导细则》,深入推进“刹人情歪风、制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一约四会一队”建设全面完成,2020年全年共劝导群众简办或少办红白喜事280余起;认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2020年开展志愿者服务20余起。

5)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把网络安全工作列为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重要内容;积极妥善、迅速积极处置网络舆情,未造成负面影响,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7.保密工作(2分,自评2分)

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没有造成泄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没有出现因未履职或履职不力被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情况。

8.统一战线工作(3分,自评3分)

1)党委重视统战工作:成立了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完成《中国统一战线》发行任务。

2)非公经济服务:全力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力度,为非公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配合开展“万企帮万村”“同心美丽乡村”“爱心助学”等活动。协助统战部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乡镇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新成立建筑行业联合支部,打造行业发展新阵地。

3)人物统战工作:落实党委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制度。建立完善党外干部数据库。完成省市县安排的党外干部调训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切实为党外人士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4)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年没有宗教领域专项工作和省市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没有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突发性事件。

9.党建带群建工作(3分,自评3分)

1)加强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团委、妇联、科协、工会、残联五个群团组织机构完善,班子配备齐全,经费保障到位,新一届团委、妇联换届工作将在2021年3月完成。

2)开展典型选树活动,七一隆重表彰65名优秀党员和抗疫先进个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按规定征求群团组织意见。

3)加强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各社区成立科协,完成科普员注册任务,成立科技志愿者队伍,并积极参与科协科普知识竞赛。

4)全年给55名工会会员参加职工医疗救助,积极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10.党管武装(军民融合)(2分,自评2分)

1)党管武装:长铺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党委书记主动履职,坚持把党管武装作为重要职责责任、严格落实军地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制度、党委议军制度、工作述职制度、例会制度、军事日制度、现场办公制度等“七项制度”。

2)基层武装部建设:长铺镇武装部按上级要求,依据《绥宁县基层人民武装部、村级民兵营(连)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阵地建设和星级达标活动,在2019年底市军分区星级达标坚持中被评为“三星级达标”基层武装部,为进一步提升镇武装部办公条件,2020年12月对镇武装部办公室进行修整。

3)国防动员和兵役征集任务:长铺镇武装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指示开展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制度,每年一月份开始进行国防动员及民兵整组工作,2020年按照县征兵办要求完成征兵任务15人,没有发生责任退兵和廉洁征兵问题。

4)没有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行为。

5)民兵训练和民兵调整改革:按照上级指示长铺镇武装部开展民兵整组、兵员编制表进行人员编兵,坚决落实上级下发训练人员名单进行民兵训练,3月份进行民兵防火训练,组织主题活动。6月份充分利用绥宁县红色资源优勢,以“传承红色基因、争当优秀民兵”为主题,在6月17日当天主要开展到烈士陵园扫墓,参观红色文化遗址、组织民兵应急排宣誓、慰问家庭困难或有突出贡献的民兵等集体活动。按照上级指示完成县人民武装部应急连6人、特殊力量情报员1人、30名基干民兵、及900名普通民兵。按照2019年军地联合下发文件进行民兵调整改革方案实施。

6)及时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非战争军事应急行动和动员支前等应战任务。

7)继续推进双拥工作,传承拥军优属文明风尚,充分调动广大退役军人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热情,在文明表彰时注重对军人家庭进行表彰,在全镇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双拥氛围。

8)信息采集及光荣奖牌悬挂:一年来,在原有退伍军人登记及信息采集2178人次的基础上,不断宣传和督促未录入系统的退役军人录入系统,对刚入伍士兵开展悬挂光荣牌行动。

9)信访维稳:2020年,长铺镇没有发生一起退役军人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社会稳定和应急管理(23分,自评23分

1.禁毒工作(3分,自评3分)

1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吸毒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协议定期尿检,规范台账档案,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率达100%,未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情况
    2禁毒宣传教育:在春节假期、6.26等重大节庆日开展禁毒工作宣传,派发资料,组织镇社干部禁毒知识考试,利用微信群进行禁毒知识竞赛,提高大家对毒品的知晓率。

3国家公职人员涉毒案件情况:全年未发生一起公职人员涉毒案件。

2.扫黑除恶(3分,自评3分)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除恶务尽”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每月开展1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定期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没有因为工作推进不力被问责或发出提醒函的情况。

3.综合治理(3分,自评3分)

1)全年完成两次民情走访,按时完成综治基础数据录入人均完成走访任务50人以上。
    2)每月开展四次常态化义务治安巡逻。
    3)继续推进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明确机构领导、职责。
    4)积极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任务,设立长征路、江口园2个试点社区,8个社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开展。

4.依法治县(2分,自评2分)

1)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镇社调解组织网络,按规定成立调解组织机构。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②各社区开展民法制学校授课6次。

3)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和“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全覆盖。

4)社区矫正:①全年未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及重新犯罪的事件;②严格按要求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工作。

5)行政执法与合法性审查:①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未发生适用法律错误的事件;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

6)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无拒绝协助配合行为,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案件的情况。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①成立工作专班;②没有发生行政决定、裁决等被撤销的案件;③行政案件应诉,镇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出庭;④未发生行政案件败诉案件。

5.信访维稳(2分,自评2分)

1)2020年,我镇没有发生规模集访;没有恶性事件情况的发生;对中央和省市级交办的信访件均已按要求按时办结完毕,且相关信访人已签订息访协议;没有迟报、误报、漏报、瞒报规模集访;网信平台畅通,其中录入来信办理3件、上级转办10件、个人投诉3件、来访办理登记6件,群众满意度较高,做到了网信畅通、办理及时;服从调度安排,及时劝返信访人,没有造成非正常访登记或其他严重后果。

2)2020年中央和省市级交(督)办件全部都按期受理和处理了。

3)2020年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大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定期对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2020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62件,化解62件;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积极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和平社区、万家坪社区、长铺社区完成“三无”创建,落实了以社区为主信访工作责任制。

6.安全生产(8分,自评8分)

1)应急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次以上;未发生应急信息报送漏报、迟报事件发生,未发生报灾、核灾、救灾不及时事件。

2)安全生产: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党委政府于1月3日、4月24日、8月26日、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20”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长铺镇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工作方案》《长铺镇寄递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关于开展全镇防范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国庆和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长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长铺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通知》等文件,我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分行业和按照网格责任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带队检查,镇党委政府班子副职每月开展1次以上带队检查,我镇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消防工作:下发《长铺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长铺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长铺镇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2020年长铺镇本单位未发生火灾,辖区内未发生火灾伤亡事故。

4)安全度汛:①落实防汛责任,全年无一起因灾死亡0事件;②制定相应的责任制、方案、预案,加强汛期值班0.25分;③建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汛演练1次以上,应急广播运行正常,按要求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工作。

5)森林防火:镇社抽出精兵强将组成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尤其再冬春两季的敏感时期,每天分三班巡视,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到山场巡逻制度,加强火源管控。重点防火期24小时值班,张贴禁火令,出动宣传车50余次,临时性标语300余条,在辖区学校开展“四个一”活动,防火宣传深入千家万户,2020年我镇无一起特大火灾发生。

6)道路交通安全:我镇全年未发生较大、重大交通事故。

7)气象防灾减灾及为农服务工作。按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校车安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工作,党政一把手研究校车工作 4次,带队检查校车工作4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驾驶员、照管员、各社区校车专干、长铺片学区、校车公司负责人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4次,全年对驾驶员照管员业务培训4次,分管领导带队联合执法检查校车每月2次。2020年没有发生校车交通事故。

9)食品安全:①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党委政府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年四次以上,并解决实际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镇社两级建立和健全了食品安全队伍。

②食品摊贩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到位:严格落实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备案登记台账。

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校园食品安全、小作坊、小餐饮、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

④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创建班子,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会议记录等。户籍地居民知晓率98%,支持率90%以上。

⑤食品安全状况较好: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⑥其他工作:按时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个性指标22分,自评22分)

(一)高质量发展任务(22分,自评22分)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8分,自评8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1元,增长率6%。

2)农业总产值429.83万元,增长率6%。

3)固定资产投资15.78亿元,增长率5%。

4)产业投资13.53亿元,增长率7%。

5)第七次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完成了登记人口数72007人。

6)财政收入任务2454万元,完成2260.99万元。

2.全面小康(计负分,自评扣0分)

积极全面落实省市“全面小康决胜年六覆盖”工作要求,对标对表《绥宁县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落实好各项工作,自评不扣分。

3.深化改革工作(计负分,自评扣0分)

严格按照《中共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好改革任务,自评不扣分。

4.重点民生实事(1分,自评1分)

按《2020年绥宁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下发《长铺镇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圆满完成所属任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完成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36人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0人次、产前免费筛查159人次、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389人。

5.产业发展

长铺镇得平均分。

6.农房一体化确权登记(2分,自评2分)

长铺镇没有农房一体化确权登记任务。

7.人居环境整治(2分,自评2分)

1)治垃圾。我镇组织各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并在全镇各居民小区便民公示栏张贴《给居民的一封信》,信里详细介绍如何把垃圾分类,倡导居民分类把垃圾丢进垃圾桶。

2)经摸底排查长铺镇城区内已没有旱厕。

3)治污水。通过修缮下水道和改造化粪池使污水直排现象消除。

4)开展了春节前人居环境整治、四八姑娘节前后卫生死角清理、牛皮癣专项治理、九大行动负面清单清零、迎市检卫生整治等各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本清除城区内的卫生死角、牛皮癣和杜绝了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现象。

8.四城同创(2分,自评2分)

(1)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了四城同创指挥部布置的春节前人居环境整治、四八姑娘节前后卫生死角清理、牛皮癣专项治理、九大行动负面清单清零、迎市检卫生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63项等各项工作任务。

2)部分单位和居民小区及公共区域种菜、散养家禽现象已杜绝

3)背街小巷杂草、牛皮癣清理完成

石油公司停车场围挡破损更换长河巷存在乱堆杂物现象在城管执法时我们镇联合配合做思想工作

4)通过疏通下水道改造化粪池改善了沿河风光带有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5)单位和社区公共场所设置的不符合要求灭鼠站,行了整改,投放灭鼠毒饵由长沙众优虫害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员操作

6)2020年没有被省市级以上媒体曝光过。

7)控违拆违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的目标共处理违建58处(含34户存量违建部分擅自动工),及时制止消除15处、强制拆除9处,拆除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共张贴通告16余处、悬挂标语12余条、入户宣传政策法规360余人次,经过做大量的工作,“两违”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9.河长制工作(1分,自评1分)

1)全年镇党委研究安排河长制工作2次,召开河长制工作大会5次;

2)落实“两长两员”(社区河长7名、河道区长3名、河长办工作人员2名、河道保洁员5名。全年没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3)对河道整治“清四乱”上、下半年各1次;

4)推送宣传报道4篇;

5)严格落实省河长1号令巡河履职工作要求,实行镇河长每旬一巡,社区河长每周一巡。全年无上级交办问题。

10.自然资源保护(3分,自评3分)

1)长铺镇没有增减挂钩工作任务。

2)农村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违法用地巡查,2020年没有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现象。

3)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铺镇没有营造林任务;辖区内2020年没有接到森林督察交办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林业盗伐、滥伐案件;没有发生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和非法捕杀和买卖野生动植物案件长铺镇有生态公益林8796亩,全年公益林补助资金136338元已全部造册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到了农户手中;生态护林员因长铺镇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所以聘请的是相对贫困而又有责任心的村民,相关资料齐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逐年下降;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全年我镇万家坪社区和虾子溪社区在龙冲县殡仪馆项目征地中发生2起集体山场山林纠纷案件,通过镇里的调处,及时得到了解决;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林业行政案件。

(十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计负分,自评0分)

2020年度长铺镇严格按照《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该项分值为反向扣分制,自评不扣分。

(十二)绩效日常事务管理(计负分,自评0分)

1.长铺镇考核指标在过程管理中没有被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

2.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了绩效考核相关数据与资料、报表等;

3.成立镇党委书记为顾问,镇长为组长的长铺镇绩效评估委员会,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提供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镇党委书记黄始伟为顾问,镇长张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铺镇绩效评估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2.完善方案,提供制度保障。为进一步理顺绩效考核关系,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的导向功能,增强绩效考核横向之间的可比性,明确各考核部门的考核责任,将绩效考核作为本单位衡量工作、奖优罚劣的“指挥棒”,确保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客观考核单位全体干部职工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长铺镇实际,制定了《长铺镇2020年绩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量化考核方案执行,确保绩效拉开档次

3.分解指标,实现县镇对接。县方案下发后,为了能明确指标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标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镇党政办将考核指标责任顺利分解下达到了各个责任部门,并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将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将县考核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县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将计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成绩,对所分解指标在全县排位情况实施镇内考核加减分和相应奖罚。

四、申请加分事项

经过认真梳理,我镇全年有7项工作获得市级表彰,2项获得省级表彰,1项省新闻媒体做典型经验介绍,申请加5.8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综合一年来的工作,我镇各项绩效工作指标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但仍有个别指标工作还需进一步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方法,力争在二〇二一年的各项工作考核指标中做出更好的成绩。

监督联系人:秦春燕

监督联系电话:0739-7616126   

                       中共长铺镇委员会

                         长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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