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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长铺镇2021年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文件名称: 绥宁县长铺镇2021年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2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镇
发文日期: 2021-07-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7-23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长铺镇2021年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聘 简 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服务水平,规范社区管理,推进美好社区建设,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共4,其中:设岗位一个,免笔试:要求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含二本);岗位三个,需笔试: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不受岗位限制,岗位①②皆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好的公文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对象本人、父母或配偶户籍在长铺镇范围内;或本人户籍不在长铺镇范围内但在县城有房产。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年龄在35岁以下(35岁以下指198681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过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④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⑤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⑥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⑦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⑧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如干扰阻碍县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实施的等)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8个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726日至202186日(上午8 :00- 12:00,下午3:00- 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报名者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如有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个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并如实填写《2021年绥宁县长铺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党建办。

联系人:刘期用15243960880

朱华玲 17508472366

咨询电话:0739-7611618

(二)资格审查

绥宁县长铺镇党建办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202188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

理论考试为闭卷方式,分值100分

3.笔试要求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可经绥宁县长铺镇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后开考。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4.考试内容

公共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应用、计算机操作。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2181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

1)报考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比例的,经绥宁县长铺镇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指标纳入岗位,报考岗位可选择重新报考岗位或放弃考试。

2)报考岗位的,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

1)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办公软件操作水平,分值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分值100分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占20%,结构化面试占3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提供常规体检(肝功能、血常规、心电图、血压、心率等)合格表,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与长铺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优秀的在社区换届时推荐为社区两委正式候选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待遇为20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通过试用期后按社区干部发放相关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广泛监督。

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未尽事宜解释权属绥宁县长铺镇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长铺镇委员会

                                  长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2021年绥宁县长铺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籍贯

出生地

参加工

作年月

入党

年月

健康

状况

报考岗位类别

                                          (填

专业技

术职务

  称

全日制教  育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职教  育

□中专  □大专  □本科□硕士  □博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原工作单位

职 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

 码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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