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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严格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58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镇
发文日期: 2023-04-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4-17 有效期: 永久

长政通20239

长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格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社区、镇属有关部门

2022年7月以来我持续干旱高温天气,基本无有效降水,空气湿度相对较低。镇党委政府研究会商,认为进入春季群众入林游玩、祭祀、春耕等行为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要求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就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应对当前森林防灭火的不利因素和挑战,坚决遏制森林火情多发频发的势头。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专题进行研究部署以更严更高的工作举措全面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确保每个村组、每座山头、每个防火卡口都有干部和网格员负责,切实做到把火管死,把人管住,把山守好

二、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和半专业队伍培训、演练。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要求,要求各社区在清明节前开展半专业队伍培训和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在高火险天气时实行“一日一研判”“一日一预警”“日一调度”,维护好装备,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备战状态。

三、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社区要继续按照《湖南省 封山禁火令》的要求,对重点林区实行封闭管理,加大对山 边林缘住户和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及痴呆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力度,全力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进一步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大对春耕生产和祭祀等野外用火行为的管控。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根据当前的工作特点,加大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防火特护期内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小喇叭、宣传车、横幅、打铜锣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而告之。组织群众观看《绥宁县森林防火宣传片》,要把“森林防火、人人有的理念入心入脑到每个人,要进一步开展以案释法,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教,使广大群众从中受到教育、提高认识。

五、进一步做好火情处置。各社区书记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统筹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防灭火物资装备,充分发挥护林员和基层消防队伍的作用,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快速反应、有序扑救。

六、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坚持“火案必破”“一案双 查”原则。坚决贯彻执行省政府《封山禁火令》《2022年森 林防火命令》,严管严控人为用火,凡违规野外用火一律顶格处罚。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一时间查明火灾原因,查获肇事者,依法从重打击,在人民政府发布禁火防护令期间,对造成较大森林火灾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肇事者一律予以治安拘留。

                          长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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