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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90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3-02-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2-10 有效期: 永久

      

长政发202315

关于印发《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各村社区群众及全乡学生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我乡人群众的防火意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乡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要求,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龙巍任组长,乡人大主席黄治元、党委副乡长黄程任副组长,成有忠、李超、张贻芳、吴庆峰、付秀华、陈开甲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应急办。

三、宣传内容

1、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绥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防火规定。

2、宣传森林保护,宣传农耕生产野外用火、文明祭祀方式等。

3、在全乡学校开展上一堂森林防火教育课,向学生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和森林火灾的危害。

四、工作安排

1、乡林业管理工作站在高森林火险期间到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指导村民开展有效防范,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横幅。

2、乡广播站利用村村响在早、中、晚进行森林防火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

3、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各村护林员在本区域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巡查,发放《绥宁县森林防灭火禁火令》并对发放防火禁令者在回执单上签字。

4、乡管各学校在清明前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好黑板报,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栏,发放给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倡文明祭祀。

5、向全乡半专业扑火队员、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各村在春、冬季召开村、组、村民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会议并和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7、各村在春、冬两季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督促护林员利用小喇叭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发放、张贴各种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

8、各村对无行为能力人员监护人下达监护管理通知,对全乡的商店下达火源管控通知书,要求各商店不得卖打火机、烟花爆竹给无行为能力人。

9、落实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制,要求各村加强对老、弱、病、残、小孩子等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高火险期间对重点地段、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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