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特殊警种的专业性,在工作中强化线索摸排、重拳出击,成功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案件,有力保护了当地的生态资源安全。
当前正值禁渔期,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目的在于保护繁殖亲鱼和幼鱼,恢复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因此,严格落实禁捕政策、保护渔业资源极其重要。
5月2日,红岩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位于红岩村蓼水河上的非法捕捞案件。犯罪嫌疑人匡某心存侥幸,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仍通过“干网”的方式进行捕捞,派出所民辅警从清晨开始蹲守,经过漫长等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5月4日,寨市派出所破获一起位于莳竹河水域下寨村河道的非法捕捞案件。接到举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抓获利用“干网”进行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8月24日,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位于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非法捕捞案件。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森林公安局民警通过过硬手段摸排线索,迅速锁定、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吴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自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深入辖区、广泛摸排涉渔违法犯罪线索,在未来还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全力推进“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和“百日行动”,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