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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绥宁县“雪亮工程”绩效目标申报表
文件名称: 2021绥宁县“雪亮工程”绩效目标申报表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47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8-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26 有效期: 永久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绥宁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绥宁县“雪亮工程”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傅秀生13973945965

项目分类

1、人员类;2、公用经费;3、其他运转类;4特定目标类

特定目标类

主管部门

绥宁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9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1年底,我县建设完成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视频监控摄像头)600个,项目合同总价613.642万元,第三方询价咨询费4万元,共计617.642万元,分5年支付建设款,2021年支付219万元,2022年支付123万元,后续3年每年支付92万元。该项目目标为充分发挥视频监控服务侦察破案、服务治安管控的效能,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全面提高全县治安防控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视频监控摄像头建设数量

600个

2、乡村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摄像头覆盖乡镇数

17个

3、监控图像采集点设备故障发现率

98%以上

4、验收合格率

100%

质量指标

1、摄像头像素

200万

2、录像存储时间

30天

3、监控图像采集点设备维护时限

2小时

4、实时监控图像采集清晰流畅持续时间

24小时

时效指标

1、专款专用,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

成本指标

1、2021年视频监控摄像头建设及运行维护费

3650元/个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1、全年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2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1、带动就业人数

150

2、依托雪亮工程,破案率有效上升

3%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防范长效机制健全性

健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群众满意度

95%

2、公众安全感指数

98%

政主管股室审核意见(盖章)

  

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股审核意见(盖章)

     

财政局(盖章)

单位负责人:黎军   填报人:杨赟     联系电话:18173942286   填报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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