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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2019年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2019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42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红岩镇
发文日期: 2020-10-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14 有效期: 永久

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红岩镇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镇机关设下设党政办、党建办、农综站、劳保站、安监站、文化站、计生办、民政办、林业站、畜牧站、国土所等站所部门。增加的站所于2019年5月机构改革,下放镇镇并入政府。

(二)决算单位构成。红岩镇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红岩镇预算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镇2019年执行收入数为4328.54万元,执行支出数为4232.17万元。2018年执行收入数为4334.35万元,执行支出数为4180.18万元。2019年较2018年执行收入数减少5.81万元,下降0.134%;执行支出增加51.99万元,增幅1.24%。收入与支出数均增加原因在于林业站、畜牧站、国土所下放并入镇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另外政府性基金扶贫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2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4.1万元,占82.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22,占5.6%;其他收入508.22万元,占11.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23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92万元,占30.95%。(工资及福利支出55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66万元),项目支出2922.25万元,占69.05%。其中主要为小额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资金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20.32,与2018年相比增加431.77万元,增长11.3%;财政拨款支出3807.4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71.89万元,增长9.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7%,与2018年相比,增加371.89万元,增长9.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7.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61万元,占9.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4万元,占6.39%;卫生健康支出100.82万元,占2.65%;节能环保支出16.5万元,占0.43%;城乡社区支出975.19万元,占25.61%;农林水支出1949.4万元,占5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占1.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4,占0.87%;其他支出52.5,占1.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5.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0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19.9万元,支出决算为36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预算。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6%,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16.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975.1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81.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45%,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产业扶贫资金的增加。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4,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十一、其他支出52.5,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的35.0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的42.89%,与上年相比减少16.56万元,减少5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压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5.13%,与上年相比减少9.76万元,减少84.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4万元,占87.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占12.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02个批次,3850人次

3、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7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1.5万元,节约84.8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22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2万元,项目支出150.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8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相关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进行公开,具体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部门决算统计口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378.6万元。其中:办公费43.67万元,印刷费48.28万元,咨询费0.08万元,水费0.95万元,电费6.52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8.45万元,维护费4.48万元,租赁费0.57万元,会议费1.54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44万元,劳务费15.71万元,工会经费1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24.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4.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镇2019年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为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绥宁县红岩2019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绥财绩[2019]23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一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集市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安全、劳动、保障、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9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10制定和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辖区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

2019年编制人数6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46人。 

3、资金支出管理:

  1)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管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并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收款收据,严禁各职能部门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2)实行财务支出一笔审批制度。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5000-10000元的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审批。10000元以上的须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审批。

  3)报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应根据真实、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手续,并将办理后的原始凭证移交会计人员。各项开支报销必须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及相关附件。

  4)机关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购买,并负责保管、分发。

  5)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办理公务,必须持有上级有关文件或电话通知记录,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费用实行一次一报制度,非上级安排的进修学、费用一律自理。

  6)小车费用管理。严格执行《乡镇小车管理制度》,出车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同意,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维修到特约维修站维修保养。燃油费按出车里程由办公室审核就是报销。

  7)招待制度。严格执行《乡镇公务接待制度》,乡镇所有来客,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律招待工作餐,对口作陪。

  8)各种工程项目和大批采购,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9)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0)乡镇机关财务实行定期公开,每半年由分管领导向班子会进行一次全面通报。

4、年度重点工作为:

一、经济建设方面,2019年是我镇经济建设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社会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提速增效显著。国民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8%,经济增速稳中向好发展。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3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50元,较去年都有大幅度增长,完成财政收入84.84万元。经济活力愈发活跃,发展环境愈发优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一方面健全党委中心组学制度,努力提高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三、产业发展方面,(一)抓实产业基地创建。一是将下坊、沈家一、二、三组600亩中药材基地、沈家1500亩楠竹100老油茶林连片开发基地、谢家700亩油茶基地具有规模示范作用的产业基地确定2019年县联点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示范扶持基地。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久旺生态有限公司、绥宁县礼斌合作社、绿城木业、岳桃农牧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返乡建厂,推进生猪养殖、竹木加工等特色自主产业发展。(二)确定村级集体资金入股意向。2019年,全镇22个村通过村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会议,阳楼等11个村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实际将集体经济产业资金入股特沃斯生物科技,稠清等五个村入股银山竹业,桃坪、四清2个村入股新五丰生猪代养基地,巷子、上匡、下坊、沈家4个村均根据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选择本地龙头企业入股(三)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培育自主产业主体。通过实施“引老乡、回家乡、建故乡”活动,先后从江浙一带引入绿城木业、博奥眼镜厂、金福音乐器材、震宇鞋业等一批扶贫工厂在我镇落户投产,提供就业岗位600余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160个。2019年3月份,湖南震宇鞋业盐井集中安置点就业扶贫车间正式投产使用,共招纳工人160余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6人,实现了稳定增收。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28.54万元。本年支出423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92万元(工资及福利支出55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66万元),项目支出2922.25万元,其中主要为小额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资金等。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45.7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328.54万元;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5.7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232.17万元;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77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871.5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红岩镇人民政府总计支出42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0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5.41万元,农林水支出1949.4万元,资源勘测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4万元,其他支出52.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845.79万元,年中追加464.13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54.87%)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820.32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807.4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12.84万元。2019年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6.82万元。

  2019年决算基本支出130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6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超支46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超支174.19万元主要原因为发放2019年度林业站、畜牧站和国土所并入到政府,包括工资福利在内的经费自然增加很多日常公用经费相较预算节约了0.03万元,其原因是2019年度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虽然会议多,差旅费及交通费、劳务费等有所增加的同时政府严格控制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超支290.41万元主要为救济费及农业生产补贴资金增多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0万元,年中追加2922.25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2922.25%),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594.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594.4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5.74万元。

  2019年决算项目支出为2922.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444.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7.6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292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小额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资金数据庞大,而且在年初预算中并未做出相应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11.5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4.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较年决算支出减少0.78万元,下降5.19%;较年初预算节约26.31万元,节约1.85倍,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年末决算数

金额差异

超支节约比率

公务接待费

29

12.44

16.56

57.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5

1.74

9.76

84.8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11.5

1.74

9.76

84.87%

公务车购置

0

0

0

0

合计

40.5

14.19

26.31

64.96%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02个批次,3850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2.4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9万元,节约57.1%;较年支出减少424元,下降比为0.3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7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1.5万元,节约84.87%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新增公务车辆。

  (四)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公用经费为467.75万元,全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为461.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73万元,减少占比25.08%,主要原因2019年为脱贫攻坚关键期,虽然会议多,差旅费、会议费等资金相应增加,但领导严格把控各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相比年公用经费决算金额461.02万元减少6.73万元,下降1.44%。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193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78.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狠抓民生基础工程,提高群众认可度。针对制约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瓶颈问题,红岩镇通过增加投入、扩大补助等形式,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逐步缩小与脱贫退出标准和实现小康目标之间的差距。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断推进产业发展红岩镇针对产业发展、持续增收动力不足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在“帮”的基础上,侧重扶持、引导、激励,搭建平台、培训技能、激昂斗志、开拓思路,激发贫困户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创新扶持产业发展模式。二是协调解决农副土特产品销路问题。三是多渠道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三)建立健全稳定帮扶机制,压实帮扶工作责任。红岩镇着眼持续、长效发展,确保能脱贫、能持续增收,长效精准施策,阻断代际贫困传递。一是实施包村帮扶工作。二是压实驻村帮扶工作队责任。三是压实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开展“遂愿暖心”、消费扶贫等活动。五是强化制度保障。是加强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

(四)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一是组织召开到组院落会、到村监督会。利用群众农闲时间,以院落为单位,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村支两委组织召开群众院落大会。会议上宣传扶贫政策,报村内近年来的变化、基础设施建设、征求群众建议及意见,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共召开院落大会76场。是开展入户见人一小时政策清零活动。组织446名结对帮扶责任人对照县行业部门对扶贫到户政策开展大比对,将到户政策名称、条件、标准、办理流程等梳理清楚,建立到户政策台账、政策落实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全部实现政策清零。

(五)抓实产业基地创建。一是将下坊、沈家一、二、三组600亩中药材基地、沈家1500亩楠竹100老油茶林连片开发基地、谢家700亩油茶基地具有规模示范作用的产业基地确定2019年县联点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示范扶持基地。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久旺生态有限公司、绥宁县礼斌合作社、绿城木业、岳桃农牧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返乡建厂,推进生猪养殖、竹木加工、畜禽养殖等特色自主产业发展。目前,谢家架木坳万头亩母猪基地顺利开工,施工进展顺利桃坪千亩园艺场养殖基地已完成4个单元栏舍的建设,礼斌合作社柳山村蛋鸡养殖场已投入使用

(六)确定村级集体资金入股意向。2019年,全镇22个村通过村支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会议,阳楼等11个村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实际将集体经济产业资金入股特沃斯生物科技,稠清等五个村入股银山竹业,桃坪、四清2个村入股新五丰生猪代养基地,巷子、上匡、下坊、沈家4个村均根据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选择本地龙头企业入股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入股参与分红,有效提高村集体发展能力,为贫困户增收拓宽渠道。

(七)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培育自主产业主体。通过实施“引老乡、回家乡、建故乡”活动,先后从江浙一带引入绿城木业、博奥眼镜厂、金福音乐器材、震宇鞋业等一批扶贫工厂在我镇落户投产,提供就业岗位600余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160个。2019年3月份,湖南震宇鞋业盐井集中安置点就业扶贫车间正式投产使用,共招纳工人160余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6人,实现了稳定增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税收入单一,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正常运转困难较大;二是缺乏支柱、特色产业。传统农业历史悠久,机械化程度低,经济发展缺乏大产业,特色产业的支撑,产业竞争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后劲不足;三是党员干部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保守、作风不实、不敢担当、脱离群众,难以适应新常态,与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不完全适应;四是信访维稳压力大。目前,正处于管理改革的创新期,观念调整的转化期,社会发展的强基固本期,征地拆迁、民政救济、脱贫攻坚等领域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和集中。六是党的基层建设仍薄弱,个别镇委委员抓分管领域和挂点村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业务不熟悉,发挥作用不明显,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比较滞后等。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抓经济社会发展。济发展一直是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做大做强经济,是历届党委政府应尽之责。2020年,将抢抓机遇发展,争取更多外来投资,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工业生产总值7.2%,农业生产总值2%,为红岩镇的小康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2.进一步抓扶贫后续帮扶。格落实好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认真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同时加大对未脱贫人口的帮扶力度,确保2020年顺利脱贫扫尾,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3.强手段、硬措施,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一是加强党建党规学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四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对“市委约法三章”、纪检监察典型案例通报进行集中传达贯彻,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三是构筑监督机构,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注重平时提提醒、敲敲钟,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制约的网络和渠道

4.进一步抓人居环境治理。把人居环境治理作为2020年一项重点工程,继续扎实推进农改厕工作,细分细化人居环境工作,压实责任,推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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