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交警大队 > 工作情况
绥宁交警连续奋战120小时 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文件名称: 绥宁交警连续奋战120小时 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索引号: /2023-0027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交通警察大队
发文日期: 2023-01-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1-22 有效期: 永久

   “交警同志,发生事故五天了,我还以为你们找不到我了,结果还是被你们找到了,我真后悔当时开车跑了!”1月18日,交通肇事逃逸者曾某某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追逃民警抓获以后发出的感慨。

    1月13日下午6时许,在红岩镇红岩村委会路段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将横过道路的七岁小孩伍某撞伤,随后驾车逃离了现场。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立即派出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过勘查,民警发现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和散落物,只是通过视频监控看到一名佩戴了红色封闭式安全头盔,身穿蓝色上衣、下着紫色裤子的人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将小孩撞倒后驾车逃往洞口县方向,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证据和线索。为了尽快查获肇事逃逸者,打击此类严重违法行为,维护事故伤者的合法权益,该大队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展开侦逃。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和沿途调查走访,连续奋战5个昼夜、120个小时,调取、查看了30余个时长达20余小时的视频监控,同时沿着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调查走访群众近百人,终于在洞口县花园镇将肇事逃逸者曾某某锁定并抓获归案,曾某某对于自己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随即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大家,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报警,不要有肇事逃逸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这样不仅要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还要受到法律更严厉的惩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