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项目指标下达情况;
机房监控系统实时监视各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发现部件故障或参数异常,即时采取多媒体动画、语音、电话、短消息等多种报警方式,记录历史数据和报警事件,节省人力资源,为事故后的故障分析提供了手段,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大大节约了运行维修成本,创造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并最终实现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科学化。
2020年9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道路监管云》湘政办发[2017]26号、邵阳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为努力实现县政府提出的“以完善基础设施和统筹城乡发展为着力点,努力建设宜居绥宁、”“打造立体交通网络”、深化“平安绥宁”建设等要求,保证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正常运行,我队拟对现有交通监控室及智能交通系统进行提质改造。2020年9月经过询价、公开招标,最终签订采购项目为“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为湖南辰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金额为316800元。截至2020年10月,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11月,财政下达项目经费3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该项工程支出(2021年2月9日直接支付);另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8万元支付该项工程尾款(2021年1月25日直接支付)。
2.项目绩效目标值:
监控机房设备及配件70个计币148230元;吊顶及墙面装修96㎡计币10000元;LCD拼接屏9块、底座3台、支架9个计币124410元;陶瓷防静电地板30㎡计币10800元;机房各线路摸排更换及旧设备清理等计币17360元;HFC-227ea药剂40Kg计币6000元;共计316800元。
3、绩效目标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如乱停乱摆、开车未系安全带、开车拨打电话等),完成非税收入任务;
社会效益:减少车辆乱停乱摆现象,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提升县城道路科技管理能力;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科技支撑;
生态效益: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10%;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并明显改善;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情况
2020年9月经过询价、公开招标,最终签订采购项目为“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为湖南辰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金额为316800元。截至2020年10月,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11月,财政下达项目经费3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该项工程支出(2021年2月9日直接支付);另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8万元支付该项工程尾款(2021年1月25日直接支付)。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组织过程
我单位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进行核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到政府采购项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了解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单位核定的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三)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现场绩效情况及相关材料,综合分析形成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对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项目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评分,本单位自评得分8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9月该项目采购金额为316800元,截至2020年10月,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合格,正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11月,财政下达项目经费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9月经过询价、公开招标,最终签订采购项目为“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为湖南辰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金额为316800元。截至2020年10月,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11月,财政下达项目经费3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该项工程支出(2021年2月9日直接支付);另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8万元支付该项工程尾款(2021年1月25日直接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预期产出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完成的监控机房设备改造数量。截至2020年10月,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70个监控机房设备及配件、吊顶及墙面装修96㎡、LCD拼接屏9块、底座3台、支架9个、陶瓷防静电地板30㎡、DVI线9根、HDMI线4根、六类线80根、CAT6线2箱、铜芯电源线250米、HFC-227ea药剂40Kg并全部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
(2)产出质量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后验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与竣工验收要求。查阅《工作总结》、《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自2020年9月1日开工,2020年10月项目完工,2020年10月22日项目竣工,验收结论:验收合格。
(3)产出时效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推进时效和工作进度时效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设置设备采购时效指标为2020年10月设备全部交货,实际项目完工于2020年10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如乱停乱摆、开车未系安全带、开车拨打电话等),完成非税收入任务;
(2)社会效益:减少车辆乱停乱摆现象,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提升县城道路科技管理能力;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科技支撑;
(3)生态效益: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10%;
(4)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并明显改善;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虽然我单位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还不完善。
(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虽然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各部门逐渐树立了绩效理念,但了解还不够深入。
(三)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培训,人员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有待提高。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绩效目标审查制度、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意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加强理论研究。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