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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18年农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绥政发〔2013〕10号)、《绥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绥政办发〔2018〕2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绥宁县2018年农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统筹整合资金主要建设任务为对绥宁县境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窄加宽改建,属于实现2018年全县整体脱贫目标任务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地处绥宁县境内,涉及绥宁县武阳镇大干村、红岩镇大田村等108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为完成农村公路改建里程320公里,项目建设总投资557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1)完成2018年度320公里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任务,在实现2019年脱贫摘帽时达到自然村通水泥路的效果。
(2)通过完成各乡镇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任务,切实改变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实施农村公路窄加宽工程建设,明显改善贫困地区落后的交通运输状况。整体建设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群众稳定,解决温饱,迈向小康,实现可持续发展。
2、具体项目目标
主要工程内容 |
单位 |
2018年计划完成数 |
备注 |
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里程 |
公里 |
320 |
|
农村公路“窄加宽”通村组个数 |
个 |
108 |
|
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子项目数量 |
个 |
115 |
|
(三)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度项目财政资金总量5574.64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绥宁县财政局已分别于2018年5月、6月、7月、10月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574.64万元给县交通运输局,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未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574.64万元,执行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规定的用途。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对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扶贫项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和项目工作管理体系。根据工作性质,县交通运输局将扶贫资金分解到各扶贫项目上,由业务股室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项目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采取先签字后付款的方式,严把审核关,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依次申请付款。该项目制定了《绥宁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未明确资金分配方案。现场评价中未发现截留、虚列支出的情况。但资金管理方面有待完善。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针对此扶贫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及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设置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和项目工作管理体系。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对农村路况进行了实地考察,综合考量了最急需道路加宽及硬化建设的农村及村内道路。
项目实施前,各村负责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包方,并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式公开决策信息,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如期开工,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完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申报的“窄加宽”项目均已完工,但绝大多数项目尚未进行工程验收与竣工结算,项目实施进度达100%。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绥宁县2018年农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574.64万元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我局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立项经过了可行性论证并进行了实地考察,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带动绥宁县各自然村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项目的管理上,并未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实行工程月报告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检查也未留下书面记录。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随意变更项目施工内容的现象,项目全过程管理有待加强。根据《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评分,得分85.5分,评价等级为“良”。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绥宁县2018年扶贫资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但尚未进行验收,完成率100%。
主要工程内容 |
单位 |
2018年计划完成数 |
2018年实际完成数 |
建设总规模 |
公里 |
320 |
320 |
通村组个数 |
个 |
108 |
108 |
建设子项目数量 |
个 |
115 |
115 |
2、项目完成质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项目尚未进行工程验收。评价小组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路段建设质量及技术不达标,部分老路段发生路面断板,未及时进行修复。
3、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率达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前,部分村内公路未达到《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村道宽度标准,道路狭窄;且部分狭窄道路还位于悬崖凌空、陡岩、急弯路段,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出行安全,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经加宽建设后,村内的道路标准得以提高,为村民出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改善了农村地区的机动性、可达性和服务水平,使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观。农业生产成本中,运输费用占重要比重,农村公路的建设改善了农村交通,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资源和生产资料的运输费用,实现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得发展高效农业成为可能。同时也增加了村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为农副产品向商品化转变创造了条件,改变了农产品“运输难、出售难、货损多、价格低”的问题,推动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为“脱贫摘帽,群众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对缓解项目区资源均衡流动的矛盾及维护社会和平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了便利。通过对未达标路段进行公路加宽及硬化建设,使区内道路成网,实现自然村组通水泥路的目标,有效与外部交通体系相协调,方便村民出行,满足机械耕种的现代化农业需要,从而使各村村民能公平的享受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强各村之间、村与外界的交流合作,对地方保护形成压力,有利于消除地方壁垒。同时,农村公路的建设改善了交通条件,使得农村孩子能更加方便的就学,教师也更愿意留在农村学校教学,城里的优秀教师资源也可以更方便的来往于城市与农村之间,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流动与交流。在民族地区,给少数民族提供了共同进步的机会,促进了民族团结,对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具有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3、项目实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针对道路建设的受众群体,评价小组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及口头询问的方式,对农村道路“窄加宽”项目建设满意度进行了现场调查,最终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3%,群众满意度较高,对农村公路“窄加宽”建设建成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表示高度的认可。但民调中,也有少量群众对个别道路建设质量反映不佳,如:东山乡部分村民反映道路左突一块右突一块,存在安全隐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县交通局要重点关注群众的呼声,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完成任务的同时,还要注重项目的质量及产生的实际效果。
(一)存在的问题
1、随意变更项目施工内容
经由评价小组对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农村道路“窄加宽”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未经批准随意变更项目施工内容的现象:如:①武阳镇双龙村,原设计路面窄加宽里程长度共计6.55公里,实际完成3.0公里,未施工路段由于受水淹区影响,部分路基已挖开,未进行回填等相应的后续处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出现;②河口乡水车村X176公路段,原计划加宽里程长度6.784公里,实际局部道路受限未施工及局部培土路肩受地形限制未实施,工程验收结算时共计核减29.85万元,工程量变动较大;③河口乡C164干鱼田至张家公路段,涵洞类型较原设计有所变化,局部培土路肩未实施;原设计使用12个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0.75m(加长),而实际施工未按标准使用,且挡土墙较原设计增加84.61m³,调增了工程量。
经询问项目管理相关人员,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为两方面:一方面设计阶段考虑不够周全,未因地制宜的对道路进行设计,另一方面,因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变更内容由施工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待完工后根据实际完工量进行结算计量。
2、项目质量、技术不达标
(1)错车道数量普遍未达标,个别路段宽度未达标。
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村道应基本达到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面宽在4.5米及以下的连续路段根据地形及视距,一般每300米设置错车道一处,错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实际实施过程中,计划将原路面3.5米宽道路加宽1米至4.5米。经评价小组现场查看与测量,部分道路未达到计划标准,路面加宽后仍小于4.5米,且该类道路错车道建设普遍偏少,未达到每公里至少3个的标准。如:武阳镇六王村(原秀水村)部分路段实际加宽后路面宽度只有约为3.92米,小于4.5米。该建设路段全长2.39公里,未设置错车道,不符合建设标准。
(2)道路建设质量及道路警示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经评价小组现场查看道路建设状况,发现部分老路段及个别窄加宽路段建设质量不达标,存在接缝填筑不饱满、路面侧石不直顺、路面断板、路面露骨等质量问题。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悬崖凌空、陡岩、急弯路段,未按规定进行指标和警示设施建设。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及实际作用减弱。
3、项目全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经现场调研,道路窄加宽项目存在随意变更合同设计内容的现象。部分老路段及个别窄加宽路段因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有限,存在接缝填筑不饱满、路面侧石不直顺、路面断板、路面露骨等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在安全检查中并未及时发现,而是在验收时采用概算控制、核减费用的方式处理,致使部分路段民调反映不佳,如:竹桥村村民反映道路质量不佳、东山乡部分村民反映道路左突一块右突一块,存在安全隐患。
对项目的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并未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实行工程月报告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检查也未留下书面记录,无法确定是否已执行。项目全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二)建议
1、重大的项目调整、变更,应完善调整、变更手续,相关责任科室、部门要严格把关,按既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审批。
2、项目在立项、设计之初应周全考虑使用寿命及合理使用年限内项目预期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地进行勘察,因地制宜的设计施工内容,避免造成国家资源、资金浪费或闲置,对已经发现的问题,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真实反映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项目全过程管理还应不断完善,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编制切合自身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及细则,对现有管理制度通过开全体职工会的方式进行讨论、修改。确保在科学的管理制度下严格、有效、科学的完成各项事宜。
4、增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大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力度,按照“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以及“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9日
附表:《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
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得 分 |
项 目 决 策 |
18 |
项目 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明确; 目标细化; 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3 |
决 策 过 程 |
6 |
决策 依据 |
2 |
从项目库内安排的项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从项目库内安排的项目(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
2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4 |
||||
资 金 分 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 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分配结果公开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结果公开(3分) |
5 |
||||
项 目 管 理 |
27 |
资 金 到 位 |
5 |
到位情况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到户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2分) 到户资金 “一卡通”发放(1分) |
2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 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1 |
||||
资 金 管 理 |
12 |
资金 使用 |
8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 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8 |
||
财务 管理 |
4 |
建立资金台账;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 制度执行严格; 会计核算规范 |
建立资金台账(1分) 财务制度健全(1分) 严格执行制度(1分) 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 织 实 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1 |
||
项目 实施 |
4 |
项目公开公示;项目按计划开工; 按计划进度开展; 按计划完工 |
项目公开公示(1分)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4 |
||||
管理 制度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3分) |
4 |
||||
项 目 绩 效 |
55 |
项 目 产 出 |
25 |
产出 数量 |
8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完成数量率计算得分(8分) |
7 |
产出 质量 |
8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8分) |
7.5 |
||||
产出 时效 |
5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5分) |
4 |
||||
产出 成本 |
4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内容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4分) |
4 |
||||
项 目 效 果 |
30 |
经济 效益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6 |
||||
环境 效益 |
4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4分) |
2 |
||||
可持续影响 |
4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2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2分) |
3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6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6分) |
5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85.5 |
注:1、表中“项目产出”各项内容必须按2018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逐一填报,不得汇总或笼统填报。
2、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统一明确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 60分以下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