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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 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 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58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金屋塘镇
发文日期: 2023-05-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05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

  

各村:

为建立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整合组建统一的规范化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护林员对森林草原资源的源头管理作用,根据绥林长办【2023】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和其他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开展生态护林员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举措,是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由镇人民政府(在管护劳务协议中简称“聘用方”)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聘用专职从事森林草原资源管护护林员(在管护劳务协议中简称“受聘方”)并实施统一划定网格、统一选聘续聘、统一签订协议、统一培训指导、统一日常管理、统一监督考核的“六统一”的护林组织管理模式。各村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高度重视,与镇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按照选聘程序,做好选聘工作;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相关名额已下达各村(详见附件)。

二、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

(一)护林员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年满十八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能学会使用巡护手持终端开展巡护工作;

4.热心森林草原事业,熟悉村情、山情、民情、能坚持在本地居住和生活。在同等条件下脱贫劳动力、复退军人、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及从事过森林草原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但生态护林员必须是脱贫人口身份,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不得选聘,护林员岗位不得与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叠。

(二)护林员选聘流程

①公告

村支两委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选聘资格条件、名额、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②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支“两委”申报,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

③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支两委

④公示

村支两委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村民活动较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⑤聘用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镇人民政府、镇林长办、镇振兴办共同审定后,由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报县林业局备案。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县、镇、村、护林员各执一份。

附件:金屋塘镇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名额分配表

金屋塘镇人民政府

202315

金屋塘镇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名额分配表

  

护林员

人数名额

生态护林员

其它护林员

1

张家湾村

5

4

1

2

岳溪江村

4

3

1

3

新华村

5

4

1

4

草寨村

5

3

2

5

金屋村

2

2

0

6

雄鱼村

4

2

2

7

大吉砖屋村

2

1

1

8

万紫村

2

1

1

9

双飞村

4

4

0

合计:

33

2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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