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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绥宁县乐安铺乡政府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2018年绥宁县乐安铺乡政府决算公开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1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乐安铺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19-05-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5-14 有效期: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2、单位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单位编制人数和在职人数。

本乡镇2018年编制人数40人,年末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26人。

二、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20327807.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59167.44元;本年支出19588463.71元,其中:基本支出7714,298.63元( 人员经费4891344.92元,日常公用经费2822953.71元),项目支出11874165.0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08746.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2808746.64元。

三、三公经费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数为81632.97元,上年数为98429元,本年数较上年数减少16,796.03   元,“公务接待费”本年数为69189元,上年数为256098元,本年数较上年数减少186909元.

本年人均办公费7172.2元,没有超出人均1万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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