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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31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发文日期: 2019-07-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7-10 有效期: 永久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以及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七、《部分收入总表》及说明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绥宁县唯一的一所公办职业学校兼绥宁县职教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中等职业教育,开展全县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学校内设组织机构有6个,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实习处培训中心、团委。正式在编制教师67人,临聘教师8人,校企合作企业教师10人,退休人员14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部门预算报表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2019年中总收入670.58万元,比上年增4.56%。预算总支出670.58万元,比上年增4.56%,主要原因是工资导动、普调增资。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67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0.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70.58万元,较2018年增长29.26万元,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58万元。基本支出670.58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660.67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6%,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比上年增加3.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954万元,比上年增加29.6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退体老师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670.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本年度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以及说明

2019年预算支出4万元,与上年比减少4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要积极响应党的政策,开源节流,尽量减少招待开支,另一个是校校合作和校企合作处于稳定过渡期,招待费等也尽量缩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支出670.58万元,属于教育支出项目总计670.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6726万元,对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7.4954万元,与上年度比,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退体老师增加。

七、《部分收入总表》及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670.58万元,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支出670.5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098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6.5429万元,医疗保险费用支出38.70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2382万元。支出与上年度比有所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

第三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0.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6726万元,对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7.49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主要有:公寓楼维修学生电脑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学校水毁工程学校治安监控建设学校跑道附属工程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将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效果、节约成本与资源、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为目的我校首先把教学管理放在首位,一切为教学服务,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目标,其次在合理开支的情况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计划购置电脑60台近40万预算,改善公寓楼卫生间防水预算50万元,改善公寓楼用电线路近预算15万元,计划购置体育教学器材10万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使学校稳步快速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2014年6月1日起执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14]19号文件),公安机关业务办案交通装备消耗费计入专用材料费进行会计核算,公安机关“专用材料费”科目下核算的业务办案车辆运行消耗费应属“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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