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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43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乐安铺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2-08-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16 有效期: 永久

                                                              


关于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各部门

为健全应急管理部门获取互联网信息手段,提升面向公众求救求助需求的响应能力,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高效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应急管理部组织建设了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定位

平台是在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情况下对现有应急管理救援救助体系的补充,重点发挥查漏补缺作用。平台主要为受灾群众求救求助、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掌握处理救援救助需求等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平台功能

平台包括公众端、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力量端)、管理端和虚拟呼叫中心,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一)公众端。主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我要求救”、“电话求救”、“代人求救”、“灾情动态”、“我要捐赠”等功能,公众可查看官方公告、快速提报求救信息、实时跟踪救援救助进展、参与救灾捐赠活动。

(二)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力量端)。主要面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社会应急力量,提供“我要救援”、“任务清单”、“撒离灾区”、“队伍管理”等功能,队伍可申请参与救援行动、执行救援任务、申请免费通行。

(三)管理端。主要面向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以下简称现场协调机制)运行保障团队,提供“启动响应”、“发布公告”、“信息核实”、“任务分派”、“物资提报”等功能,现场协调机制运行人员可快速处理求救求助信息、协调救援力量、调拨救灾物资。

(四)虚拟呼叫中心。虚拟呼叫中心号码为95707,该号码仅在启动应急响应时面向社会开放,平时不对外提供服务。通过移动坐席技术,将社会公众拨打呼叫求救求助、咨询物资捐赠自动转接到现场协调机制运行人员手机上,进行应答。

三、登录方式

使用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救援救助”进入公众端(全称“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搜索“社会力量”进入力量端(全称“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搜索“救援救助管理”或通过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s:/htgl-llgl.mem.gov.cn)

进入管理端(全称“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管理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钧为总指挥长,聂钟铭同志为组长,杨权同志为副组长,李群、袁利军、秦巍、龙俊旭、黄蝶、沈满娥同志为组员的工作专班,按照《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运行指南》(详见附件),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平台在本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强化使用培训。部救援协调局、救灾司、科信司将统一组织开展全国线上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实现各层级、各条线培训全覆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业务人员熟练使用平合,引导社会应急力量通过平台开展队伍管理和救援行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平合,提高辖区群众对平合的知晓度,定期借助平台组织现场协调机制运行演练,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发布平台启用信息,有序引导受灾群众通过平台报送求救求助需求,及时主动回应受灾群众、网民和新闻媒体关切,同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舆情监测应对,防范火生舆情。

(四)强化支撑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功能,在线反馈平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优化建议。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将根据各地的需求建议,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协助做好应用培训和平台运营工作,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做好平台技术运维工作。

附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运行指南

附件

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运行指南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以下简称平合)管理,确保平台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部大数据中心、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职责任务,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以下简称现场协调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平合是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发,服务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协调社会应急力量的数字化工具,包括公众端、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力量端)、管理端和虚拟呼叫中心,主要为受灾群众求救求助、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救援救助等提供支撑服务。

第三条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接受援助时,可通过平合发送求救求助需求信息,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平合申请开展救援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本指南使用平台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第四条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负责统筹平台救援协调功能建设,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救援协调机构配合现场协调机制做好平台运行管理,做好跨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及有关协调保障工作;省级、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救援协调机构负复核;超过20辆的由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复核后报分管部领导,紧急救援时可以事后补报。

责协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做好本地区高速公路

免费通行及有关协调保障工作,省级平合管理员负责统筹本地

区救援协调机构和社会应急力量的账号分配,信息审核、数据

维护、用户变更等工作,定期通过在线演练等方式检验机制和

平合运行情况:地市级平合管理员负责督促指导本地区社会应

急力量定期通过系统提报、更新队伍信息,协助省级平台管理

员做好队伍信息审核工作。

第五条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负责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机构做好平合推广应用、本级基础信息维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组织开展平合模拟演练。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指导地方及时启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省级上报的救灾物资需求。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机构根据工作机制,收集、审核、汇总、研判本行政区域内的受灾群众需求信息,通过政府调拨、向上申请、救灾捐赠等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第六条部科技和信息化司负责牵头组织平台开发和升级推进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配合组织平台培训与推广使用;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科信机构配合业务机构做好本级账号维护工作。

第七条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负责平合运营保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社会应急力量、社会组织用户使用平合提供支持,协助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司组织开展平台使用培训和模拟演练;部大数据中心负责平台软硬件运行环境的建设、维护和升级,负责平台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维护。

第八条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灾区省级或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视灾情严重程度启动现场协调机制,同步启用平合。

第九条平台启用后,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救援协调机构、救灾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牵头成立现场协调机制运行保障团队,负责平合运行和救援救助工作。

第十条现场协调机制运行保摩团队应通过平台核实过滤、分类处理收集的求救求助信息,提报物资需求信息,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救灾行动。

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求救信息由平合匹配相应的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救援任务;对厅重大求救及灾情信息,现场协调机制运行保障团队应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灾区省级或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救援实际需求,对通过系统提交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任务车辆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涉及省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由灾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保障;涉及跨省高速免费通行的由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复核,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24号)要求进行协调保障。

第十三条根据由平合核实汇总提报到物资物流系统的物资需求信息,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通过物资物流系统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出库、运送,同时将不能满足的需求报告应急指挥机构。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机构应当根据救灾捐赠物资需求研判情况,针对应急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满足的基本生活保障类物资,适时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捐赠需求,引导捐赠活动。

第十五条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指导村(居)委会收到救灾物资后通过平台进行确认,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尽快将救灾物资有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第十六条在平台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泄露账口令及平台内部信息.部科技和信息化司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和安全演练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平台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完善舆情监测应对机制,做好宣传引导,积极主动回应网上求助信息和网民关切,防范舆情事件。

   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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