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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疾控紧急提醒
文件名称: 绥宁疾控紧急提醒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82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李熙桥镇
发文日期: 2022-09-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07 有效期: 永久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我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形势复杂严峻。现正值开学返校高峰,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和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筑牢全县疫情防线,及早排查风险、预防传播,绥宁县疾控中心特提醒:

   一、入绥先报。从外省来(返)绥、从省内风险地区来(返)绥,需提前至少1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或通过电话向在绥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进行报备。

10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绥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等场所报告。

二、入绥即查。从外省来(返)绥人员、从省内风险地区来(返)绥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绥。汽车站、交通健康服务卡点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扫场所码。

三、入绥即检。从外省来(返)绥、从省内风险地区来(返)绥,抵绥时在汽车站和各交通健康服务卡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入(返)绥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按照活动主办方的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四、入绥即管。

1、7天内有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地区,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绥人员,实施闭环转运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2、3、5、7、10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高风险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中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低风险区:3天健康监测;在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遵守防疫准则。所有居民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在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场所要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勤洗手、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住所和办公场所常通风;参加活动注意保持社交距离(1米线)、不扎堆、少聚集,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注意用餐文明,注意咳嗽礼仪;进入公共场所要扫场所码,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科学处理境外包裹和进口冷链食品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

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请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七、严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近期聚集性活动及大型会议管理。特别是要从严管控跨省市、跨区域的线下活动、会议、培训、会展等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应倡导线上举办,小规模举办。同时,要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举办、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一活动一防控方案一应急预案”。

八、合理安排出行。请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回绥后落实核酸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外省来(返)绥,需严格遵守“入绥先报、入绥即查、入绥即检、入绥即管”,如有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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