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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林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文件名称: 绥宁县林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159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1-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1-09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林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在省、市林业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湘林杯”18项林业建设目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为主轴,全局上下勠力同心,统筹推进,着力推进生态建设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突出抓好资源监管,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全力推动全县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争取已到位项目资金5255.12万元,各类营造林面积1.45万亩(其中油茶新造0.25万亩),退化林修复1.8万亩,人工种草0.3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油茶低改1.9万余亩,楠竹低改4.7万亩和高标准笋材两用林示范建设0.8万亩。林地现有面积2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87%、森林蓄积量达到2071.1万立方米,实现林业总产值67.7亿元。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提升森林资源培育。
1.完成造林面积1.45万亩(其中油茶0.25万亩), 完成退化林修复1.8万亩,人工种草0.3万亩(2021年双重项目),完成森林抚育1.8万亩。完成人工种草0.05万亩。
2.及时组织县五大家领导、县直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到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大寨村园艺场参加县级义务植树基地、党建林、工会林、青年林、巾帼林等义务植树活动,其他部门和单位以“联村建绿”的方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年共建各类义务植树基地35处(县级1处),面积370亩(县级义务植树基地75亩),义务植苗95.8万株,组织全县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将达21.6万人次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3%以上。
  3.古树名木保护科学有序开展。一开展全县古树名木数据库纠偏和补充调查工作。对全县的6009棵古树名木逐乡镇、逐村落、逐单位、逐株进行自查自纠,共完成6232株古树名木的调查(其中纠偏坐标2310个,补充图片8694张,补充缺失信息2031条/1项,修正信息4646条/23项,增加古树名木信息数量/条223株)。二是为全县4800株古树名木购买责任保险,缴纳保费12万元(每株保费15元,附加责任险每株保费10元)。三是全年共投入古树抢救复壮资金14万元,对6株衰弱、濒危古树抢救复壮。四是成立了绥宁县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绥宁县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治理行动。
4.共投入资金240万元,完成12个秀美村庄(林场)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二)以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持续加大资源管护力度
1.依法办理行政审核审批。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二是严格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采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下达林木采伐量限额指标为127273立方米,(其中出材80000立方米,商品林采伐量119445立方米、出材75688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量7828立方米、出材4312立方米。三是全年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省级审批27宗,占用林地面积85.8493公顷;临时性使用林地县级审批7宗,占用面积4.6485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县级审批113宗,占用林地面积167.63744公顷,合计共征占用林地面积4258.1352公顷、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142.0226万元。四是森林督查变化图斑现地核实249个,核实率达100%。对国家局下发的林草湿图斑监测下发的二批共281个图斑(细分图斑309个)进行内外业调查,通过多重逻辑检查,形成2022年度林草湿一张图。林地现有面积2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87%、森林蓄积量达到2071.1万立方米。
2.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处罚管辖权受理、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积极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市 、县各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打击各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1起(其中非法猎捕案1起、失火案8起、盗伐林木案3起、滥伐林木案5起、毁坏林地案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32起),收缴罚没款170余万元。
3.不断夯实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天然商品林2022年度应发放管护补助面积为76.57万亩,共计管护补助资金1052.8375万元(国有的0.55万亩,集体的76.02万亩),今年的任务面积76.57万亩均已签订管护协议,到目前已造册发放面积63.54万亩,已发放资金873.6750万元,剩余的13.03万亩已签订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合同,由于身份信息错误正在与乡镇核对信息,走程序发放。全县2022年度有公益林面积83.889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1.0444万亩、省级公益林22.8455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部分为77.0211万亩,国有部分6.8688万亩。需发放补偿资金共计1468.43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基金949.82万元、省级财政补偿基金563.76万元)。2022年公益林面积83.8899万亩均已签订管护协议,目前通过“一卡通”已造册发放面积73.65万亩,剩余10.23万亩已签订管护协议,但由于身份信息错误正在与乡镇核对信息,走程序发放。强化全县751名(其中生态护林员 559名,公益林护林员181名)的管理,采取合理划分管护区域,实施联村管护,管护区域遍布全县所有村组,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率达到100%。
4.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共发放倡议书12000份、宣传横幅20条、各类媒体报道20条,提高了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启动了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机制。扎实开展了“2022清风行动”,与县森林公安、市场监督和广电等部门一起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活动。做好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救护工作。
5.强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对51.8万亩松林开展了松材线虫病和松毛虫普查,普查共发现枯死松树14690株。二是为提高松褐天牛防治效果,控制松材线虫病蔓延,今年的松褐天牛防治工程继续由省林科达公司承包,已组织了3支无人机专业作业队伍,对0.5万亩范围内的疫情松林喷洒噻虫啉2次。三是开展了越冬代马尾松毛虫、黄脊竹蝗、松褐天牛等虫情调查,各类林业有害生物共发生1.08万亩。对长铺子乡、寨市乡、乐安乡、鹅公乡等乡镇进行了飞机防治。四是对全县150亩造林苗木进行了产地检疫,对运输出县的松木制品进行了调运检疫,没有发现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办理了森林植物检疫证书960份。五是严格按照枯死松木清除有关规定,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65人,组织42名作业人员组建了8支专业除治队,投入资金192.2万元,出动车辆163车次,清除枯死松树4000多株,清除松树重量2054.4吨。作业涉及乡镇2个、村16个、小班155个、面积10822亩。
6.完成自然保护地再完善工作。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境内外完善工作的通知》(湘林保函〔2022〕7号)文件精神,2022年5月18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各保护地机构、文旅局、发改局、相关乡镇等召开会议,进行培训,明确再完善工作范围、重点和完成时间。申请上报自然保护地调出图斑29个,面积662.49公顷;申请调入湖南绥宁堡子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7个图斑,面积524.85公顷。
7.完成了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的通知》(湘林办保〔2022〕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各自然保护地自查统计,2019年以来,发现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有一处填土:江口塘大桥往县城方向原S221(82km+350m处),不属林地,国土三调为商业用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不属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范围,现在已制止了填土行为。今年省林业局下发强化监督自然保护地13个线索图斑,经现场逐一核实,涉及5个自然保护地7个地块,已将核实情况上报省林业局。
    8.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一是顺利完成了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外业调查、防灾减灾能力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历史火源调查。内业工作完成了所有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任务。
二是完成了绥宁县2021年至2035年度生物防火林带规划任务。三是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始终将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五进”活动,发放《湖南省封山禁火令》3495份,铜锣240面;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敲门行动,全县各家各户都签订了《森林防火承诺书》,引导广大城乡居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灭火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
四是按时完成了县森防指下达的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任务。
五是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火险警报,分级落实预警响应措施。六是参加了邵阳市首届林业系统森林消防队伍业务技术大赛,获得了三等奖。七是建立完善了各乡镇特殊人群的管控台账。
(三)发展林业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1.今年按照省级要求要重新对所有公益林签订新的管护协议,面积83.8899万亩,补偿资金共计1468.43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基金949.82万元、省级财政补偿基金563.76万元)。目前通过“一卡通”已造册发放面积73.65万亩,剩余10.23万亩已签订管护协议,但由于身份信息错误正在与乡镇核对信息,走程序发放。
2.2022年选聘了559名生态护林员,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乡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和其他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按要求进行选聘和管理,根据各乡的季度考核进行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的发放,发放资金559万元。
3.作为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我局乡村振兴工作联系村为红岩村、石家村、盐井村。我局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帮助联系村制定振兴规划,积极支持帮扶村产业发展,乡村绿化、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组织申报了竹林道建设、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和茶油小作坊提质改造项目,经省局组织专业评审,我县竹林道建设、神农金康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建设和油茶小作坊提质改造项目均通过评审,产业项目能得到财政3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5.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油茶幼林抚育8000亩,完成油茶低改19000余亩。并在武阳镇红太阳油茶专业合作社和寨市下寨扶贫专业合作社建立两个油茶丰产培育示范点。
   6.全年共完成竹林道新建800公里、维修400公里,直接为林农创收3000万元。在瓦屋、金屋等4个乡镇建成5家竹笋压榨加工厂,建设压榨房160间。完成楠竹低改47000亩和高标准笋材两用林示范建设8000亩。
   7.完成了省局下达我县2022年度各种林产品质量抽样送检工作。
   8.完成了堡子岭林场、木材公司2021年度林道维修项目的验收和做好了2021年度林业产业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四)以促进绿色发展为载体,统筹推进林长制
1.全面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和“一长四员”网格化管护体系。佘芝云书记、夏贤钦县长担任县级林长,其他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并在工作责任制上分别与各乡镇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全县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并实行分区(片)负责,以强化属地责任为核心,建立起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根本制度体系。全县按照以自然村、林场为主体的原则划分751个网格,县、乡、村三级林长677名,监管员23名,执法员36名,护林员751名,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
2.县级林长到目前完成巡林80余次,解决问题交办件6件,乡级林长、村级林长累计巡林次数17890次。各级林长在巡林中将发现的问题交办件及时移交相应部门处理。
3.年初召开了全县林长制工作暨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会议,对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及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8月又召开了林长制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林长制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下一步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防灭火、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林业工作进行了部署。10月全县干旱高温天气持续,气温居高不下,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发布了《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封山禁火的令》和《森林防火特护期林长制工作林长调度令》。
4.全县聘用护林员751名(生态护林员559名其他护林员192名),科学合理区划护林员网格751个。组织召开林长制网格信息采集业务培训会,完成湖南省林长制人员及网格信息采集录入。全县共录入县级林长20人,乡级林长174人,村级林长483人,生态护林员559人,其他护林员192人(含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聘任护林员66人),监管员23人,执法人员36人。巡护网格,实行统一编号、统一任务、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县林长制事务中心制作护林员培训PPT软件,对各乡镇、国有林场等护林员进行多次业务培训,指导下载安装护林员巡护终端,平时经常加强对护林员管理和督促,现护林员月巡护率已达到100%。
5.迅速贯彻落实省总林长令(2022第1号)和邵阳市林长令(2022第1号)并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为扎实做好工作绥宁县发布了多道县林长令,2022年第1号《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第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 扎实推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虎威行动”的令》,第3号《关于加强当前久旱高温天气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第4号《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封山禁火的令》。
6.全力做好“林长制+”文章,努力实现以林长制促“林长治”。一是加法机制。开展“林长制+松材线虫病除治”,“林长制+森林防火”,“林长制+执法”等工作,实践证明“林长制+”模式,林业生态建设不仅更容易融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而且更容易落实到山头地块,还全面构建了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森林公安等执法机构全面参与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林木行为。二是除法机制。重大林草火灾、重大病虫灾害、重大涉林案件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底线工作,我县利用林长巡林、林长工作调度、“三员”巡林护林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守住林业发展的底线。森林防火方面,为搞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先后发布了绥宁县2022年四道林长令。在松材线虫除治方面,通过全域拉网、全程拉网、全体拉网、全力拉网,打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阻击战。在林业执法方面,组织乡镇林长办和护林员配合执法单位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虎威行动”暨“绿网行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我县共查处违法案件32起,其中涉及刑事立案4起、违法占用和毁坏林地25起,面积20.1921公顷,非法采伐林木案件7起,蓄积46.5m³,共收缴罚款519.2744万元,补办使用林地面积10.3563公顷,补种树木13740株,恢复收回林地面积22.8127公顷,整改销号完成率100%。

7.率先在全省设立乡镇林业工作管理站。8月我县率先在全省设立乡镇林业工作管理站17个,调剂编制名额42名,专门从事林业工作。10月份17个乡镇林业工作管理站均已挂牌,拥有专用的办公室、落实了具体人员,配备了桌椅、电脑、档案柜等办公设施,拨付了每个乡10万元经费。
8.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报道,我县林长制工作在县级媒体发表报道32篇,市级6篇、省级媒体41篇,国家级媒体6篇;林长制工作简报四期,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我县林长制工作。
(五)全面启动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
1.成立绥宁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佘芝云同志任顾问,县长夏贤钦同志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县林业局,由黄文勇任主任,负责创国森的日常工作。
2.为确保邵阳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顺利通过,我局先后多次到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公路局、县城投公司、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收集相关资料,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问卷调查。
3.根据《关于印发〈绥宁县2022年四城同创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绥四创指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绥创森办〔2022〕1号),将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项目任务细化到乡镇、村。并组织技术指导和验收。共完成荷叶公园500亩的森林抚育和乡土珍贵树种的补植补造及471米游步道的建设、12个村庄公共休闲绿地建设、4个乡镇街道绿化、关峡、枫香、寨市高速入口绿化及曹子冲高架桥小游园绿化。共投入资金195万元。
(六)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1.压实压紧党建责任,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一是实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局党委班子成员除抓好业务工作外,还必须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名局党委班子成员原则上根据分工负责联系下辖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每个季度听取党支部书记汇报一次,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一次。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单位实际,一是制定了《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2022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提高党员素质、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培训为目标,确保了全年党建工作有条有序地开展。同时,根据党中央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部署。二是对各基层党支部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奖惩。根据县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2022年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责任状》,与林业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签订责任状,将党建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党建考核评定的结果与支部班子成员评先评优挂钩,作为年终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2.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强化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工作原则。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三是强化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四是组织各单位开展保密安全大检查。全局在职在岗95人,终端设备130台,每台都按保密相关要求进行了登记编号;是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林业内网接收、处理、分发文件,全面做到无纸化办公,到11月19日止,全年共处理文件1358份;发文25份,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全年全局投入信息化资金20万余元,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支撑保障。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五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并在林业系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林业系统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全年出动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宣教活动等143个次、人员600余人次,排查一般隐患并整改到位20处,整改率100%。组织全县5家木材加工企业储备了500 立方米防汛木材,确保全县防汛的应急需要。六是专项整治、六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美德,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在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上力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普法考试通过率100%。七是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以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国安、综治民调、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等为具体内容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按要求完成了统战、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共青团、妇联及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3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度”达100%。及时办理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批示件(交办件)59件,做到事事有落实。全年受理信访件17起,回复率达100%。
3.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配优配强班子。根据局党委所辖支部的班子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抓“五化”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对各支部创建活动的督查和指导,争取年底都达到“好”的标准。三是抓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工作进行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四是抓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按标准核定党费,做到足额收取、按时上缴、定期公布。五是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在全局及基层支部党员中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六是继续把“强班子、带队伍、提高执行力”。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今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抓手,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想干会干能力,提高执行力。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和业务工作完成的过程中比能力、比业绩、比奉献,争当推动绥宁发展的排头兵。七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活力团队、和谐机关”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机关工青妇组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干部职工“激情工作,快乐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面开展“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活动,运用网络平台、手机短信、宣传栏等载体,丰富学习渠道和内容,增强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格局。全年局党委集中学习了10次,不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二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发展正式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三是抓好“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渠道,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三是抓好“关爱党员”、“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摸底落实工作,重视抓好帮扶活动,切实关心困难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组织开展了“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四是抓好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创廉洁单位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队伍和行业特点,不断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结合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绥宁林业建设当中。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县十三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二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出部署安排,制定了《林业局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单位“一把手”承诺书在公示栏公示15天。开展实施“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优化、工作质效大提升”活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作风大讨论、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机关及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请假等事项进行规范。围绕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上下班工作纪律和“四风”问题,局政工股工作人员每月开展督查,并实行督查结果交办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通过集中观看、清廉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等多种方式收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按月进行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学习县纪委监委各类典型案件通报、县作风办各期督查通报。四是营造清廉氛围。通过抓清廉建设,实现单位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觉性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林业系统蔚然成风。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县委“八条规定”,通过自查、整改,单位无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自查自纠,26名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对二级机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抽查监督,每月按要求向县纪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深化开展林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对2018年以来涉及林业领域“一卡通”存在的问题情况进行了梳理、整改。配合派驻统战部纪检组办理两起信访举报案件。坚持加强机关和二级机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督查,全年度共督查20余次,对在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立时整改建议意见。六是从严执纪办案。对堡子岭国有林场职工曾雪玲、袁仁其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线索予以调查,批评教育1人,立案调查、警告处分2人。
6.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发挥党委带学促学作用。“七一”前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局党委召开了讨论,查找出党委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平时班子成员自学比较多,忽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没有按要求执行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没有自觉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去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对各基层支部的工作指导欠缺;行政工作指导检查比较多党建工作指导比较少,“两学一做”活动没有按照常态化去抓好落实。根据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重新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安排表;三是规定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指导支部不得少于3次。
7.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
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局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单位业务工作,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提高执行力方面不断改进。重点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抓好古树挂牌、油茶产业、楠竹低改、乡村振兴产业等。加大“三边种植”的绿化。二是切实解决好工作推动难的问题。在加快“三个”新绥宁的建设、推进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业务工作中争当服务发展的排头兵。
(七)严防严控,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紧跟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步伐,在封城期间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下沉居住社区网格,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疫情发生时,局长费立功第一时间赶到社区报到。他被安排在疫情最凶险的一网格当网格长,带领第一网格的志愿者协助医护人员上门做核酸检测和物资配送工作。在费立功的动员下,他的妻子也积极加入抗疫工作。商贸城疫情防控工作临时党支部成立,费立功任支部书记,并担任临时指挥部指挥长。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林业干部们纷纷夜以继日、连续作战、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汇聚战“疫”能量;他们用不同的方式演绎战“疫”故事!用一份温情、一份坚守筑起防疫的“绿色长城”,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1.网格管理,营造防控氛围。以网格为单位,逐户上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机关院内干部职工及居民自发组建了志愿服务队,对林业局机关大院决定统一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人员不得离开院门口,实施院内临时封控,实行“人不出院,错峰取物”,严禁人员扎堆、聚集,开展核酸检测时听通知统一安排。林业干部不但要负责做好机关大院日常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工作值班值守工作。
2.全面排查,加强监测管理。为切实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对院内人员地毯式摸排,共摸排234人次。对从疫情地区回绥者或者有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建立个人档案,并实行体温监测,关注身体健康动态,有情况及时上报。
3.联防联控,规范院落管理。在机关院落内出入处设置了防控点,对本单位及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监测,口罩佩戴,酒精消毒,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者相关症状病情。
4.定期消毒,保障居民健康。对单位办公场所和机关院落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每天全面清洁和消毒,力争做到把疫情控制控严控实。并倡导全民下载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资源保护压力持续存在。我县林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公路和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较多,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硬件设施不够、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致使火灾预警及扑救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森林覆盖率的防火要求。
(三)林业局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少、任务紧。县财政核定的经费少,年底的绩效工资都难以如数发放,更谈不上保障退休人员的政策待遇全额发放,林业局正常运转步履艰难,人员老龄化问题严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资源培育。一是项目驱动,抓好工程造林。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油茶新造等林业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督促乡镇及时抓好皆伐山场的木材出山,确保按时搞好林地清理工作,及时完成今冬明春造林任务;三是完成楠竹丰产和竹林道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源保护。一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是松材线虫病除治,同时抓好松毛虫、杂毛虫和黄脊竹蝗防治;二是加大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力度,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三是严格木材限额采伐;四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六是抓紧完成森林督查检查工作。七是继续做好林地审批工作。做好永久性占用林地项目报批和督促森林植被恢复的收缴,建立好各类相关台账。继续跟踪武阳秀水水库项目报批进展。
(三)继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继续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四)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继续狠抓队伍和作风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学习等。
(五)继续做好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工作。继续巩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成果,开展省级森林城市规划中期建设任务。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规划。
(六)继续跟踪南山公园扩容调整涉及绥宁黄桑区域的工作。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南山公园扩容的后续工作。
(七)继续做好林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推进。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林长制责任体系、完善“林长+林业科技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的“一长四员”林长制管护体系,夯实林长制管理体系,推深做实林长制,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八)做好碳汇交易工作。瞄准国际国内市场,加大进入碳汇交易市场及相关平台的工作对接,促进我县尽早尽快进入碳汇交易市场,实现林业的生态变现和经济价值的提升。
(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及“一单四制”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扎实做好其他主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做好综治卫生、信访维稳、意识形态、保密、档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会、计生、共青团、妇联、信息化建设、优化环境、政务公开、武装、小康建设、老龄老干、统计等重要工作。





绥宁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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