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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塘苗族瑶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麻塘苗族瑶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8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麻塘苗族瑶族乡
发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1-30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印发《麻塘苗族瑶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部门:
《麻塘苗族瑶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经麻塘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麻塘苗族瑶族乡委员会
                      麻塘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07日





麻塘苗族瑶族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美丽绥宁建设,促进麻塘乡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按照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筑牢湘西南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县里统筹协调、乡村分级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休系,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29%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0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90%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到2035年,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5%,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1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90%以上,湿地保护率达75%、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乡、村级林长。成立麻塘苗族瑶族乡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刘春德担任林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龙霄担任副林长;同时各村要设立村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设立村副林长,由村委会成员担任。
    (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乡各部门、各村在乡级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和林长会议制度,乡级林长会议由乡林长、副林长、包村片长以及各村林长组成,会议实行“月调度、季点评、年总结”机制,每月下旬调度当月工作,每季度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年终召开林长制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和通报工作考核情况。
    (三)全面强化队伍建设。一是设立乡、村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民开担任,成员为黄世亮、沈忠祥、李平、沈忠地。村级参照乡级设立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成员组成。二是建立全乡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每个网格按照“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督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网格化管护体系,全面落实林区治安管理、护林巡查和科技服务等任务。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各部门、各村之间的重大争议问题。
(二)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乡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做好辖区内造林、抚育、乡村绿化、封山育林、林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协助开展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违法占用林地等方面的综合执法,依法打击涉林犯罪行为;组织完成林业惠民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清单、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宣传,做好林长制公示牌,畅通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村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做好护林员选聘,加强护林员管理;负责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村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完成年度造林、林木采伐、森林抚育、封山林、村庄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等任务;负责协助完成林业惠民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及时发现、制止林区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环境污染问题,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每周巡林不少于1次,巡查记录全面、准确;负责做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宣传工作;加强林长制公示牌、林业设施管护,加强护林员履职监督;负责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三)乡各部门职责
    1.乡林长办。拟订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任务,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乡党政办。负责林长制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对林长制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3.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破坏森林、林地案件的查处,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联合派出所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案件工作。
    4.乡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专项经费,落实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所需资金。
    5.乡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培训森林防火队伍,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6.自然资源办。负责将重点绿化及森林保护工程纳入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负责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城镇绿化量。做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开展矿山地环境保护和综合恢复治理工作;开展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项目的环评审核。开展实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全乡森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壮大培育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依法实施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操作林长制智慧平台。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建立健全乡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开展森林草原监督、林地保护专项行动,涉林行政、刑事案件查处率达100%,涉林督查交办件办理率达100%、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渉林违法犯罪行为。
    2.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公益林禁伐限伐,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林禁代补偿政策,核实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分户面积,实现公益林与天然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林道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水平。
(二)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
    1.助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要求,改善全乡生态环境、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助推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配合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围绕“湘西南生态屏障”建设目标,建设武陵雪峰山脉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实施生态廊道、国家储备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古树名木保护、草原保护和修复等重点工程,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3.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政银企农”合作、市场化运作模式,“十四五”时期,建设好国家储备林基地,构建以木材储备为主的产业多样、高效综合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为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路径。
    4.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加快乡村公共体闲绿地建设和“四边”(路边、水边、城边、村边)“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造林绿化进程,实施村庄绿化、庭院美化、生态净化,建设绿色生态示范乡村、美丽庭院和绿荫式示范路段。
    5.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落实全民义务植树规定,推进义务植树主题化、基地化、常态化,建立麻塘乡义务植树基地,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捐资捐物、志愿服务、“互联网+”等多种模式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
(三)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
    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重点抓好松线虫病等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林业改革
    1.积极响应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积极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国有林场事业可持续发展。
    2.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对集体林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积极推进“三权”分置,切实维护林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3.推进林业碳汇开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和项目储备。
(五)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1.实施竹产业提升行动。提高竹林质量,提升竹林产出能力,培育壮大楠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麻塘苗族瑶族乡是全县楠竹大乡,在巩固壮大已有产业的基础上,按照“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山外拓市场”的发展思路,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突出抓好楠竹丰产培育和竹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2.开发森林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充分利用我乡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森林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全力打造麻塘村、联民村独特苗、瑶风情的民俗村寨,加大高登山、宝顶山、湘黔古道、驷王桥桥面风光旅游资源开发力度。
    3.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提升行动。大力推行“高山种菜、林地扩竹、山区造林”生产模式,全力打造绿色高山延季蔬菜、山野菜生产基地和生态畜禽养殖基地。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菜牛、山羊、土猪、土鸡、泥鳅等生态畜禽品种。
    4.实施花卉苗木产业提升行动。扩大种植规模,提开花卉苗木品质和种类,发展龙牙百合、绞股蓝、青钱柳、黄精、五角枫和名贵景观苗木等花卉苗木的种植面积。
(六)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
    科学有效利用国家、省、市“天空地”多源数据,做好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数据更新;及时掌握林地草地占用及森林草原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实行网格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乡政府10月底前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成立乡林长办,建立乡、村级林长制工作体系。
    (二)第二阶段:推进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各村对照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实施。
    (三)第三阶段:常态化运行阶段(2021年12月1日开始)。林长制工作步入常态化,巩固拓展工作成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建立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成立麻塘苗族瑶族乡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刘春德同志任林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龙霄同志任副林长,林长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应急办,由黄民开任办公室主任,黄世亮、沈忠祥、李平、沈忠地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林长制各项日常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委员会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资金投入。积极统筹各类渉林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等基本建设。
    4.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每年公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與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5.强化督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列入乡村林长责任制考核内容。乡级林长负责组织对各村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评估内容;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坚持请示报告。鼓励各村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经验;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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