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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绥宁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复核成果的公示
根据2021年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划界成果省级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市水利局组织对我县29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全面复核,部分成果相应进行了
调整、修改和完善,并已通过省水利厅的复核审查。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完成
河湖划界复核成果批准公告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我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
上的29条河道划界复核成果必须重新履行公示、批准、公告等程序。为确保划界成果的
合法性、严肃性和准确性,现对29条河道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
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
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29条河道划界管理范围划定图
公示时限: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6日
联 系 人:杨树 联系电话:0739-7601938
电子邮箱:766593400@qq.com
地 址:绥宁县绿洲大道农业农村水利局520室(邮编4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