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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 :构建就业服务新体系 推进惠民服务“零距离”
文件名称: 绥宁县 :构建就业服务新体系 推进惠民服务“零距离”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80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5-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5-06 有效期: 永久

“过去到县里办一项业务,来回至少要两天,车旅费、食宿费要花100多元,现在‘就近办’,既省了开支,又不误工,必须点赞!”4月14日,绥宁县红岩镇下坊村袁家坊组村民袁梓伟在该村服务中心仅用20分钟就办成了失业登记材料等申报。

今年以来,绥宁县为确保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以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为抓手,着力构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基层就业平台建设,打造专业化就业服务队伍,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前移服务关口,打通了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构建“立体”式就业服务平台。注重抓牢就业基础,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县里成立了就业扶贫中心,安排了10名工作人员;17个乡镇和县城8个社区设置了就业服务平台(窗口),每个乡镇和社区至少配备了一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依托“993861”农村综合服务平台,215个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设置了就业服务窗口,每个村都配备了劳务经纪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做到了场地、人员、经费“三到位”,服务窗口标识、服务流程、办公设施“三统一”。二是打造全面、精准的信息采集平台。依托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信息服务作用,对全县劳动力进行2次全面信息采集,并坚持按月动态更新。同时,委托签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劳动力就业信息进行电话核实,信息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为开展针对性就业帮扶和落实就业政策奠定了基础。三是巩固“一门式”就业扶贫中心。2017年8月筹建,2018年1月正式运行的就业扶贫中心服务就业功能进一步得到巩固,“一门式”提供政策咨询、城镇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补贴政策经办、劳务协作、劳务经纪人跟踪管理、劳务中介和小型招聘等八项服务。

打造“保姆”式就业服务队伍。通过绩效考核、末位淘汰、选优配强了劳务经纪人,实现全县215个村都有一名劳务经纪人,劳务经纪人队伍进一步巩固。同时,招聘了17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充实到17个乡镇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就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打造了一支劳动力身边的“保姆”式就业服务职业化队伍。

创新“便捷”式服务模式。一是坚持“线上办”。常态化使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使城乡劳动力享受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各项就业服务,真正实现“便民零距离”,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成为常态。二是坚持“一次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各事项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简化了各事项办理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三是坚持“就近办”。今年以来,绥宁县为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将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创业证申领等8项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业务下放到乡镇村和社区就近办理,让群众少跑腿,确保惠民服务零距离。

绥宁县通过“重心下移,服务前移”,越来越多的业务落实到基层平台,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随着“减证便民”“一网通办”的持续推进,强化了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水平,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将进一步发挥促进充分就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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