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绥宁县2020年度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2020年度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69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4-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01 有效期: 永久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项目指标下达情况2020年,省财政下达我县就业补助资金指标2226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值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培训、促进与扶持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户等特殊群体重点实施就业援助,给予培训、求职、创业、岗位与社保补贴。摸准全县城乡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信息,实施“311”就业服务;精准开展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加强劳务协作,经常性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强抓就业扶贫基地建设,落实对吸纳就业企业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奖励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劳动力稳定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力自主就业创业。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情况省人社厅根据我县2020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下达我县2020年度就业补助资金222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由县人社局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监管,审计、纪检监委予以监督。人社部门根据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县领导批准报财政审批后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全年分配2151.27万元,其中分配人社局支付1293.55万元、分配各乡镇及单位支付857.72万元,结余74.73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首先是及时完成就业补助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其次是成立了就业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共同参与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二)组织过程:对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逐项目自查,核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计分自评。

(三)分析评价: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贫工作,以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就业收入为首要任务,以全面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信息为基础,以技能培训、“311”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扶持为手段,在全省率先组建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开展就业扶贫,全县就业扶贫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任务得到全面落地,全面完成各项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为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效作出重大贡献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我单位制定的《项目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分,综合评价为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财政2019年12月份预拨2020年度就业补助资金1076万元,2020年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150万元,即财政共下达我县2020度年就业补助资金222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我县就业补助资金收入222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151.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6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就业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根据预算下达指标县财政,在财政部门的监管下由人社部门根据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使用。涉及预算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由县财政根据人社部门意见直接下达拨付资金;人社部门开展政策宣传、信息采集、职业培训、招聘、劳务对接、311”就业服务等支出,由县财政根据工作进度拨付至人社局支付另一部分由我局根据各乡镇与单位开展就业服务、贫困劳动力就业交通补助、安置公益性岗位人数、安置退役军人人数等情况制定就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经分管人社工作县领导审批后,由财政直接拨至相关单位,单位再据实支付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各项就业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230人,失业人员就业1920人,就业困难员就业76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820建立青年见习基地27家,完成青年见习计划93,大学生实名制登记共676完成就业技能培训2452人,完成创737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764含贫困家庭两后生151)。3万名(总人数动态变化)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动态跟踪和动态更新,以岗位推荐为主的“311”就业服务全覆盖。发放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4930人次174.58万元;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8人次60.84万元贫困劳动力复工入职补贴38638.6万元;发放创业培训补贴73.7万元,就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助13.67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纯农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就业援助率100%贫困劳动力复工困难人员援助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9%,控制在任务指标4%以内就业扶持政策有效落实,职业培训合格率95%,补贴发放准确率100%。

3)项目实施时效就业补助资金年底支付率96.64%。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执行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各项财经制度规定标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本着节约原则从严把关,在做好我县就业创业工作前提下尽量压缩开支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相关单位或个人得到就业补助资金2150余万元,新增就业增加劳务收入超过2亿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就业政策知晓率98%以上,提供就业服务2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就业率达80%以上抽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  1、项目立项:按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7年〔58〕号、湘人社发2017年〔100〕号、绥发〔2017〕7号、绥政办发〔2017〕31号、绥办发〔2018〕44号等文件规定确定,县里文件与上级文件稍有不一致情形,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应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其次,县级财政没有安排就业配套资金。

§  2、项目跟踪监管财政取消了财政专户,不利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

§  3、项目实施进度截止年底,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未支付,需在2020年初才能支付到位。

§  4、项目其他方面县财政无配套就业补助资金。

§(二)资金管理方面

§  1、资金使用:为加大就业扶贫力度,从就业资金中支付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支出占比较大;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经费、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没有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而是从就业资金中列支,不符合省里文件规定。

§  2、项目资金拨付拨付审批手续较多;县财政资金紧张,经常出现国库支付不及时现象

§  3、会计核算: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占比较高

(三)产生的原因

1.绥政办发〔2017〕31号文件在湘人社发2017年〔58〕号、湘人社发2017年〔100〕号之前出台当时已明确了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从就业资金中支付,之后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跟着从就业资金中支付了。

2.县级财政困难,无法解决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经费、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所需资金。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严格执行上级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地方不应擅自扩大就业资金使用范围。

2、建议县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比例,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安排就业配套资金。

3、建议县财政保留就业补助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就业资金使用真实合法有效。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20

项目

目标

4

目标

内容

4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4

8

决策

依据

4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4

决策

程序

4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4

8

分配

办法

3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3

分配

结果

5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4

25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1

到位

时效

2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2

10

资金

使用

7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    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5

财务

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2

10

组织

机构

1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1

项目

实施

3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3

管理

制度

6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4

55

25

产出

数量

7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7分)

7

产出

质量

6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6分)

6

产出

时效

6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6分)

6

产出

成本

6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6分)

6

30

经济

效益

6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5

社会

效益

6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6

环境

效益

6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6分)

6

可持续影响

6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3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3分)

6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6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6分)

6

总分

100

 

100

 

100

 

 

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