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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人社局属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我局履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优化环境、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等机关日常公共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全县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事业干部管理与人事人才引进等业务工作。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我局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56人(含参公管理27人);2020年末,有在职正式职工7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61人(含参公管理39人)。包括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个二级机构,自2020年起财务合并统一核算。此外,年末有三支一扶人员6人,其相关收支在我局核算,全县其他单位2407名退休人员及其退休费在我局统计填报。
3、资金支出管理:我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坚持财务会审制度,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
4、年度重点工作为:就业创业、就业扶贫、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事业干部管理与人事人才引进、劳动监察与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人事仲裁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上年结余45.57万元,本年收入为8362.35万元,支出数为8281.33万元,本年累计结余126.59万元。其中,全县其他单位2407名退休人员退休费收支452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收支360万元。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财政拨款上年结余45.5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296.0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215.04万元,财政拨款结余126.59万元。其中,全县其他单位2407名退休人员退休费收支452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收支36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我局属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定并执行本单位财务制度。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769.78万元,年中追加6024.88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782.68%),上年指标结转43.88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728.37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645.6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82.71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8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6.59万元。
2020年决算基本支出671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5.66万元、其他资金基本支出66.29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1346.82万元(含全县其他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84.13万元(含全县其他单位退休费4523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1.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差异5875.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70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4763.94万元,主要是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等科目,其原因一是县内其他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万元、退休费4523万元在我局基本支出填报,二是拨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奖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属年中追加拨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394.46万元, 其原因主要是人社工作经费388万元年初预算为项目支出,但实际上根据决算要求作为基本支出核算编报部门决算;资本性支出差异11.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未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事务(人社专项工作经费)、公共就业服务(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4460万元,年中追加-12892.31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89.16%),上年指标结转1.69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567.69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569.3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1.69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决算项目支出为1569.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9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988.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12892.31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74.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社工作经费388万元年初预算为项目支出,但实际上根据决算要求作为基本支出核算编报部门决算,形成差异-388万元,二是年中追加的就业补助290.21万元、产业扶贫培训9.83万元、农民工工资清欠10万元、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267.94万元,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就业资金261.54万元、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6.4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差异988.4万元,年中追加的就业资金741.8万元、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246.6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差异-1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险补助作项目支出,实际按基本支出中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编报部门决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8.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12万元增加4.71万元、增长114.32%,原因是就业服务中心合并,就业创业及就业扶贫工作接待较多;较年初预算节约(增加)6.17万元,节约比为41.13%,完成年初预算的58.87%。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年末决算数 |
金额差异 |
超支节约比率 |
公务接待费 |
15 |
8.83 |
6.17 |
41.1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
合计 |
15 |
8.83 |
6.17 |
41.13% |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38批次,1105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138批次,1105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8.83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6.17万元,节约41.13%;较上年支出4.12万元增加4.71万元、增长114.3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公务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无新增公务用车辆。
3、2020年公务租车费用按编制决算要求未统计为“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公务租车582次,金额25.71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56次,金额8.3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1〕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分,综合评价为“良”。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坚持政治担当,主动作为,致力社会发展大局。
1.致力于全县改革之大局。一是推进人社系统自身机构改革。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人社系统机构改革,做好了局机关股室和下属二级单位的“三定”方案,完成了局机关股室的人员配备,成立了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失业服务中心三个机构,顺利完成了系统机构改革。二是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牵头,会同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相关单位,及时制定了改革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摸清底子,主动配合做好涉改单位人员编制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转移,圆满完成了县建筑勘测设计院、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县双扶福利服务公司、县有线电视台、县鱼苗鱼种场、县畜禽良种场等6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三是推进社会保险征缴制度改革。继2019年1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职责划转税务后,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职能于2020年11月1日起移交至税务部门。
2.致力于疫情防控之大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局迅速响应应急预案,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疫情过后,坚持三个“不放松”,做到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一是思想不放松。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局党委书记继续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二是措施不松劲。局属各二级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是管理不松弛。继续坚持并完善网格化管理、“敲门”摸排、登记报告等常态化管控机制,局办公楼和各家属楼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3.致力于脱贫攻坚之大势。就业扶贫持续发力。一是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信息。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信息服务作用,坚持按月动态更新,贫困劳动力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采集真实性、准确性达100%,奠定了就业扶贫基础。二是扎实推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围绕“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目标,精准施策、多向发力,2020年外出务工23581人,较2019年外出务工23564人数超过17人,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不少于去年,基本实现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目标任务。三是切实做好返乡回流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好返乡回流人员帮扶台账,对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回流人员全力开展岗位推送、免费职业指导、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推送,“311”就业服务落实全面到位。目前返乡回流236人,其中已就业73人,未就业无就业意愿163人。四是全力落实就业扶贫政策。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扶贫开发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就业政策与扶贫政策联动发力。发放交通补贴4930人次174.58万元;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8人次60.84万元;提供免费职业培训764人次(其中创业培训112人次,就业技能培训652人次),发放培训补贴114.02万元,培训生活费补助13.672万元;完成培训贫困劳动力764人,完成任务450人的170%,其中两后生151人,完成任务140人的107%。‚社保扶贫落地生根。一是实现应核尽核。加强数据动态管理,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人群为重点,充分利用人社扶贫数据库,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深入乡镇、行政村(社区)进一步核实、摸清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人社扶贫数据库2020年第一期共计4853名人员的参保信息核对工作。二是推进应保尽保。积极主动为贫困人员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对行动不便贫困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未参保重点人群人口每季度动态清零,2020年新增参保登记贫困人员1543名。三是确保应发尽发。根据人社厅发〔2018〕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将2020年12月底前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养老金待遇。目前,已实现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发尽发”,2020年1至10月,11522名贫困人员受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396万元。四是应缴尽缴。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代缴每人每年1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切实减轻困难群体负担,做到“应缴尽缴”。截至10月底,我县已为9654名贫困人员代缴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6.54万元。ƒ驻村帮扶扎实有效。根据驻村办驻村工作要求,组织全局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三送三帮”、扶贫消费、对标排查“三保障”、“百千万”平安联创联建、帮助有序返岗就业、帮助搞好春耕生产、完善扶贫资料等中心任务,以二级单位及驻村情况分为8个组,分批次走访,共开展爱心购63次,扶贫消费金额11916元,加深了与结对帮扶对象感情。
4.致力于重点民生实事之大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真抓实干,突出抓好“六稳”“六保”,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实省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止12月20日,我县11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7个指标指标已全部完成任务。涉及我局的两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均圆满完成,完成技能培训3449人,占任务1900人的181%,其中完成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770人次,占任务750人的236%。
(二)坚持就业优先,真抓实干,着力筑牢就业压舱石。
1.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2020年,各项就业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230人,失业人员就业1920人,就业困难员就业76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82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纯农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9%,控制在任务指标4%以内。
2.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促进就业作用,落实系列干货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作用,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收入2226万元,支出1741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35万元、职培训补贴69万元、社保补贴23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31万元、特定政策支出263万元、见习补贴10万元、求职创业补贴66万元、其他就业资金支出332万元。
3.千方百计支持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抓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线上线下常态化开展“311”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劳务输出,建立扶贫车间就近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进贫困劳动力23581人稳定就业。二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与青年见习工作相结合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青年见习基地27家,完成青年见习计划93人,大学生实名制登记共676人,提供311就业服务780余次。三是抓牢退捕渔民就业工作。我县退捕渔民2人,因照顾年迈母亲不适合外出务工。根据其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实行兜底安置,为其2人解决了公益性岗位,即方便照顾老人,又解决了就业难题。
4.多管齐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筹建培训师资库,采取送训上门、定训到企、点训到人等举措,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培训体系。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452人,拨付培训补贴3692427元,生活费补贴426160元;完成创业培训737人,拨付培训补贴753600元,生活费补贴14860元。
(三)坚持民生为本,持之以恒,竭力抓实社会保障稳定器。
1.多措并举,扩面征缴稳中有升。一是全面完成年度社保指标任务。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685家,新增参保人数4639人,参保人员总计18387人;征缴基金15626万元,完成任务8113万元的193%,同级财政补助资金180万元,完成任务指标数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98家,参保人数12416人,其中在职8024人,退休4392人;社会保险费收入(税务征缴)养老保险金11703万元,职业年金2549万元。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1547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100%。④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83家,总参保人数23246人,征缴基金585万元。⑤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15家,总参保人数16668人,完成参保任务16650人的100%,征缴基金356.22万元。二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动员推进会,通过大力宣传发动、数据比对、细化任务等举措,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已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人数1547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100%。三是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督促按时缴费,引导早参保、长缴费、多受益。目前,全县共有4707人被认定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其中选择参加企业社保3921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86人;已补贴2947人共68086642.4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667人共12237388.6元,企业社保补贴2280人共55849253.8元。
2.依策而为,社保政策全面落实。一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100%。2020年共发放各种社保待遇 50796万元,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10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175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71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2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61万元。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了4392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8323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加130.08元,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工资达到2370.09元。三是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积极做好各参保企业养老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底,减免553家参保单位5626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共计2479万元;给予92家企业2690人共减免失业保险费64万元;减免261家参保单位6969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共计256万元。四是加大了违规领取失业保险追缴力度。追回失业再就业人员仍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3人和退休仍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1人共计33万元。
3.内控防险,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建立了社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设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网银、印鉴管理规范,与财政、银行三方月月对账制度严密,实现了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的长效监管机制,保证了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切实做到了依法征收、严格监管、有效使用、基金安全完整,没有基金挪用、挤占、贪污等违法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大了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力度。对人社部、省人社厅下发的违规领取待遇的5名、违规缴费的24名服刑人员疑点信息进行梳理稽核,核实违规领取待遇服刑人员3名,违规缴费服刑人员5名,严格按政策办理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追回。稽核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4名,追回冒领养老保险金1.7万元。三是加强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进行资格认证。坚持每年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进行资格认证,继续推进“智慧人社”“老来网”手机APP认证,大力推进“互联网+城乡居保”,推行“不见面”服务。
(四)坚持规范管理,一以贯之,全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加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今年市局下达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368个,是历年来招聘岗位、招聘报考人数、招聘次数最多的一年,全年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03人,其中教师184人,医务人员49人,其它事业单位人员64人,人才引进4人,乡镇村(社区)组织书记2人。二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完成2019年度6094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其中优秀 1015人,合格5045人,基本合格10人,对2019年强制戒毒人员,按不定等次处理,不合格22人;完成部分合并及下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规定对685人进行了岗位异动;事业单位表彰奖励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了全县脱贫攻坚和抗击疫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材料上报。三是巩固专业人才队伍。确认、发证职称评审282人次,其中初级125人,中级101人,高级56人;补办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16人次。上级批复我县中级职数149个,高级职数85个(其中正高3个、副高82个);积极做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向省里推荐2020年度湖南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1人,报送2020年度博士后科技服务基层活动需求单位2个。四是严格工资审批。全年共办理正常工资审批7385人次,办理新录用、转录、调动手续445人次,办理退休人员审批175人,死亡人员抚恤金和遗属困难补助审批69人次。五是严查清理吃“空饷”。扎实开展清理“吃空饷”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对存在“吃空饷”对象的单位一一进行督办,办理辞职2人,精神重残1人,返岗上班的2人,待纪检部门出来结果联系不上的1人,县领导批示正在办借调手续的2人。
(五)坚持和谐至上,多措并举,极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扎实做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数据采集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初步建立全县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认真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认真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今年共巡视检查用人单位138户,涉及劳动者5700多人,补签劳动合同3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1件,结案11件,共为84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162余万元,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2万元,退还478万元,账上余额881万元;联合公安、交通、水务、建设、财政、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检查单位 45家,共涉及农民工2600余人,拖欠工资企业2家,涉及农民工180人,涉及金额140余万元,责令补发工资140余万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九项制度基本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快立案、快审结、快结案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全年共登记处理案件166起,立案受理 58起,其中调解 25起,裁决14起 ,和解撤诉 19起,涉案金额 360 万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108起,解答仲裁咨询238起,调解率76%,网上系统经办案件率98.9%。结案率达 100%,做到案件处理“零超期”。四是进一步加深信访维稳工作。根据县信访联席会议工作安排,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信访“四重攻坚”活动,将信访工作考核目标分解细化到股室、单位,规范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室硬件建设。对涉及我局的52件信访事项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出具处理意见。做好全国“两会”等特别防护期间信访维稳排查化解工作。
(六)坚持强基固本,善作善成,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1.强基础,筑牢党建堡垒。一是加强支部建设。因机构改革,将人社局党委所属支部,整合为4个党支部,每个支部配齐了领导班子,落实了工作经费。二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统一谋划部署、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推进落实、统一考核评价,形成支部书记亲自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抓实党员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在线平台、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经常性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理论、党性教育,打好思想基础。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党风廉政通报等。
2.优服务,提升政务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让“一次办好”落地生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涉及人社部门“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共有15项,制定了各事项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简化了各事项办理流程,明确了各事项受理条件、办结时限和申报材料等,并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推进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全系统尤其是监察、仲裁和行政审批、社保、就业等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自觉做到热情、微笑、主动、耐心和文明服务,树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我局干部鞠智丹在全市人社系统举办的“古韵宝庆、廉洁人社”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展现了人社干部的良好风貌。三是开展技能比武活动。根据省、市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要求,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四是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加大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持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5起,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案件3件。广泛开展人社政策法规系列宣传,先后开展“城乡居保全覆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社政策法规宣传”等大型宣传活动,全面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人社经办服务能力。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完成“七五”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3.抓创建,文明活动有声有色。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搭建载体、丰富内涵,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是着力打造“文化型”机关。崇尚“和谐相处·共享微笑”为内涵的绥宁人社文化理念,搭建了特色鲜明的机关文化长廊,每层走廊张贴了公益宣传标牌营造了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文化氛围,整个机关充满了朴实庄重、文明有序、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气息。二是积极开展工会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趣味游戏” 、气排球比赛、爬山比赛等有益身心健康文体活动,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我局在10家县直单位联合举办的气排球比赛中斩获第一名,极大地提振了人社干部的精气神。三是广泛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组建了绥宁县人社局志愿者服务团队,广泛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活动、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和城乡清洁工程志愿服务活动等活动,用一个个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四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制定文明餐桌倡议书,倡议职工做到节俭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卫生用餐,崇尚”光盘行动”。五是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现100%全覆盖,评选出监察大队等4个平安单位,苏娇华等8个“优秀平安家庭”和黄民政等82户“平安家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紧张,拨款进度相对较慢,未及时支付到位情况时有发生;下达资金指标及部门决算要求科目与预算科目有不一致情况,人社工作经费以项目支出作预算,实际下达指标功能科目为“行政运行”,按照决算编报要求“行政运行”只能作基本支出,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别较大。
(二)资产核算:不能使用的资产不能及时报废核销。
(三)内部管理 :人员较少,有些人身兼多个岗位。
(四)经费保障 :奖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不足。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建议财政及时下达、拨付资金。
(二)做到预算科目与预算执行科目一致。
(二)建议将一些刚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三)建议督促单位领导在资金使用同时,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1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3 |
||||
预算管理 |
5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6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1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 |
|
|
100 |
|
100 |
|
|
88 |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76 |
80 |
105.26%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7.59 |
15 |
8.83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3.47 |
0 |
0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3.47 |
0 |
0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4.12 |
15 |
8.83 |
|||
项目支出: |
745.03 |
14460 |
|
|||
1业务工作专项(社保补助) |
|
14072 |
|
|||
2运行维护专项 |
745.03 |
388 |
1569.38 |
|||
…… |
|
|
|
|||
公用经费 |
78.46 |
109.05 |
503.51 |
|||
其中:办公经费 |
7.6 |
16 |
15.52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1.23 |
70 |
65.42 |
|||
会议费、培训费 |
2.71 |
13 |
12.6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15 |
11.2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收入8362.35 |
支出8281.33 |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