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要求,经村(社区)、乡镇初审。现将绥宁县2023年拟享受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在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 0739-7611299)或绥宁县就业服务中心(举报电话 0739-7788037)反映。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