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规划计划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    
文件名称: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58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1-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1-06 有效期: 永久

一、2022年工作亮点

1.建立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完成包保主体级别代码录入2036个,完成行政区划代码录入2036个,完成包保干部编号录入2036个,综合完成进度100%,建立了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全县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制度。

2.坚决守牢安全监管底线。按时完成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报告表任务。药品不良反应全年全县任务数240份,2022年全年完成268份,完成率11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全年任务数70份,2022年全年完成84份,完成率128%;化妆品不良反应全年任务数21份,2022年全年完成28份,完成率132%。

3.奏响食品安全最强音。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宣传造势为抓手,“四响”奏响食品安全最强音。“喇叭响”,利用宣传车唱响小喇叭,组织了食品安全和创建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活动;“村村响”,利用乡村小广播宣传禁止采食毒蘑菇等食品安全知识;“手机响”,开通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来电语音视频提示、推送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内容短信130余万条;“视频响”,在主要干道及县城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广告宣传牌20处、大型电子显示屏4处;利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反复显示食品安全和创建宣传标语。

4.“不见面”审批服务便民利民。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网上登记、个体工商户手机app登记,手机注册审核通过申领下发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实现“无接触”、“零见面”、“零纸张”,让企业进的顺畅退的顺利,2022年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达89.5%。

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截至11月17日止,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1542户,比上年(16769户)增长28.4%,其中内资企业4068,比上年(1729户)增长135.2%,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比上年(1906户)增长4.9%,个体工商户15474户,比上年(13134户)增长17.8%,2022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773户,其中内资企业23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4户,个体工商户2340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239户,其中内资企业1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企业普通注销20户,其中内资企业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企业简易注销46户,其中内资企业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企业歇业备案67户,其中内资企业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9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12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4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3个。

2.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方案,并按照要求将检查计划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了14项抽查任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15家,其中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103家、个体工商户302家,涉及182个事项,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的401家,占抽查比例的99%,对存在“无过程控制记录” 、“无产品留言记录”等问题的4家食品生产厂家已责令改正,10月20日止现已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公示。

3.服务好市场主体工作。对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2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6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65家。2022年共移出在异常名录中的企业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13家;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个体56条。全年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60余家。限期整改32户,立案查处39件,罚款19万余元。

4.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我局选派精干力量30余人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县自建房屋和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23人/次,累计排查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共2151栋(3945其中1种经营业态1677栋,2种及以上经营业态474栋,并对这3945户逐户上户复核,发现违规经营12户(已整改到位),变更经营住址9户,纳入隐患库41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1户经营户第一时间采取了停止经营、人员撤离、变更经营场所等措施,确保在排查整治阶段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纳入隐患库的41户经营性自建房进行集中整治。目前,该41户全部整改到位,并已经全部在系统内实现销号。其中拆除结构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9栋,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B或者A级可以继续使用的经营性自建房一共有32栋。

(二)以规范市场秩序为导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控。

1.做好源头管控,突出生产环节。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抽样监测86批次,查处案件5起;对全县98所学校、幼儿园及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197批次,下达整改意见书98份;认真开展涉粮问题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粮食质量监测,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止1025日,完成粮食质量监测81批次,查处粮食违法案件1起

2.突出流通环节,做好过程管控。组织开展了年关守护行动、节假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护老行动、农村食品打假治劣行动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收缴过期变质食品320余公斤,立案28起;投入40余万元,制作了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2000余块,将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监管信息、食品质量承诺等纳入公示内容,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制度;聚焦食品、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截止10月25日,共抽样监测720余批次,合格率98%。

3.突出消费环节,做好终端管控。投资60余万元,建立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全县所有公办学校食堂和主要餐饮接待酒店纳入智慧监管,实现了远程监管、随时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共检查学校食堂130余家次、周边食品经营店320余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督办函1份、立案8件,并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提级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酒店食品原料、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抽样检测164批次,查处案件12起。

4.突出宣传造势,营造共治格局。手机推送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内容短信130余万条;在主要干道及县城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广告宣传牌20处、大型电子显示屏4处;散发宣传资料30000余册、宣传折页50000份;以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宣传、反粮食浪费和示范创建为重点,印制了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海报2000份、宣传折页10000份、反粮食浪费和示范创建台签8000个发放至各乡镇和餐饮酒店张贴宣传。

5.保证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把药品器械市场的监管作为我们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保证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时有效实惠。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4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88家次、疫苗接种单位2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40余份,立案7起(其中药品案件4起,医疗器械案件1起,化妆品案件2起

(三)着力聚焦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1.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520余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156户,制作日常检查表格1200余份,建立销售台账44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坚持不懈抓好电动车经营、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立案49起,共处罚没款10万余元。

2.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54户次,规范1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3.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制定危化品监督检查方案,对1家电信公司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督抽查,对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4家爆竹经营企业2家消防产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危化品、生产企业档案。

4.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共检查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者50户,其中食品经营者38户,保健食品经营者12户,下达责令整改书2份,立案查处3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1次,共张贴宣传标语20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25条,宣传展板14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次,提升了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强化广告行业监管。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各类广告经营户(经营网点)180余家,检测各类媒体广告120余条,其中医疗广告21条,药品广告13条,保健食品广告28条,其他广告58条。

6.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31人次,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77家,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8份,落实整改到位安全隐患38个。切实加强了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力度,依法落实和强化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了单位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升维权能力。

1.加强对12315投诉举报受理和及时处理。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牢固树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27件,其中投诉314件,举报1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2.维护集贸市场计量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集贸市场及乡村门店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集贸市场计量器具800余台,查缴了6台不合格器具,共检查集贸市场12个,检查门店262家对全县28个加油站,县城4家超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了备案,对九丰能源等多家企业使用的压力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备案,强制检测。组织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在绿洲广场发放宣传自来1500余份,并通过联通公司投放短信3.5万条。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安排干部结对帮扶。

1.开展道德讲堂4次,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4次。加强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定期督查干部职工上班纪律10次。开展各项志愿活动14次。

2.联点茶山村9户27人监测户每月集中走访一次,及联点茶山村136户452人脱贫户每季度集中走访一次,填写好《结对联系手册》,协助做好“一户一档”资料,走访工作联系落实到位。

三、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1.工作人员年龄老化、人员、设备缺乏,商事制度改革因事项多、步伐快,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在巨大的工作量面前工作人员面临巨大的压力,在现有的人员、设备配备下难以达到上级对商事制度改革的高标准、高要求。需要加强人员、设备配备和省市一级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

2.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现有业务知识与监管实际不相符,对新领域业务不熟悉有待加强培训学习,在案件办理中习惯于办理一些常规案件,在挖掘案源深度和拓展案源广度上力度不够。需要加强检查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投入力度,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保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是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我县将围绕创建成功目标,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争取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全部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提高监管效率。

(二)维护集贸市场计量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为加大计量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做好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计划在2023年对计量衡器检定进行扩标,争取扩标到60吨以上,以适用当前经济发展需要。

(三)深入推进商事制定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稳步推进已实施的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商事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企业准入、退出时间,降低企业准入、退出成本,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四)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各类增量发展。有序推进年报公示把握时间节点,优化年报工作通报制度,抓好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确保完成省、市局下达的年报率目标。关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情况,对于受疫情影响的未年报企业,指导做好后续监管和补报服务等工作。

(五)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职能,推出相应服务措施,引导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持续提升,不断激发市场创造活力。继续跟踪“绥宁红提”“绥宁青钱柳”“绥宁竹笋”集体商标注册,力争注册成功。

2022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