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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项目资金自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0年度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项目资金自评价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1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18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度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

项目资金自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或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项目指标下达情况:

(1)食品药品监督及执法专项经费预算76万元。

主要工作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理及抽检,农产品抽检,确保食品药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预防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消费安全事件发生。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

主要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商标进行规范管理、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该项目用于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的业务。

  (3)质量技术监督、衡器检测专项经费20万元。

主要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4)食安办工作经费20万元,食品快速检验车运行费8万元。

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了事件的应对处置,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快速检验车运行经费。

5)双打工作经费和专利奖金12万元。发明和专利申请,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对使用和发明专利进行奖励。

2.项目绩效目标值:

  (1)、完成食用农产品检测968批次,保障消费安全,预防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消费安全事件发生。

  (2)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服务。

  (3)对农贸市场、超市、各生产企业、加油机、医院的计量器具免费检定620台件。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情况

(1)食用农产品检测资金41.8万元,检测970批次、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及抽检6万元,宣传打假经费28.2万元。

(2)创无传销社区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10万元,“ 双随机 、一公开 ” 工作宣传、监管经费8万元。积极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极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2020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443户,其中内资企业2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4户,个体工商户 4035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3户;企业普通注销37户、企业简易注销80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289户,个体工商户注销197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34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8个、食品经营许可证108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93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个。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逐户电话短信通知、公告通知等方式提醒经营户进行年报,共张贴公告10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今年报送年报企业1249户,完成率 94.76%;农民专业合作社1369户,完成率77%,超额完成了省局和市局下达的年报任务。切实做好“ 双随机 、一公开 ” 工作,4月9日,组织县人民法院、县商务局、发改局等20个部门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对“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实施清单制定已全覆盖,录入食品安全、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执法监管信息1612条,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信息5条。进一步完善了“两库一单”,建立检查事项360余项,建立检查对象企业主体库1568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库1877条、个体户主体库13430条、重点产品库2344条,检查人员名录库1个(101人)。2020年制定抽查计划5项,抽取检查对象135户,检查任务874项,均已完成了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 

(3)质量技术监督、衡器检测经费支出1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整治6万元,标准化管理、质量宣传4万元。

全力推进专项计量监督。对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4个,检查门店117家,抽查计量器具120余台,收缴作弊秤1台;对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抽查,检查眼镜配制店10个,处理不按期申报检测备案眼镜制配场所5个,并限期改正;对全县的企业、医疗机构及加油站、县内在建重要工程标段的计量器具及各个实验室器具进行检定,共计检定加油机、衡器、压力表等各类计量器具600余台次。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对装饰材料、防疫用品、消防器材、汽车用品、儿童产品、日用电器、手机等7类商品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对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进行监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全面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对县内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二手车行、销售企业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户56户,制作日常检查表格220余份,建立销售台账56户;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到2020年11月底,全县未发生一起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抓不松。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待咨询人员300人次,发放特种设备宣传资料、电梯基础知识等500余份,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全县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597人次,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0家,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7份。

(4)食安办工作经费20万元,食品快检车运行经费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一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了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员1300余人。开展了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全县县乡村三级召开动员会议230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宣传海报1200余份,设立宣传专栏220余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40余场次,村村响播放1000余次。二是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与教育局、卫健局、城管局联合对全县12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提出整改建议417条,查处涉及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案件15件。三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对全县所有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88家、奶粉经营户84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8月,与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养老机构食堂16家。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县6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6批次样品均合格;开展了监督抽检稻谷和大米12批次,检查大米经营户64家;以调味面制品、奶粉等产品为重点,进行了食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960余户次,立案8起;组织了桶装水专项行动,立行整改问题4个,抽样监测6批次。五是对高考等重大考试、四八姑娘节、全省桨板赛绥宁初赛、扶贫验收进驻期间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检查餐饮场所400余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店56家次,食品摊贩40余个,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双打工作经费4万元,专利基金奖励8万元。打击专利侵权,专利假冒,对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强化品牌专利意识。积极深入企业,向专利权人宣传专利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专利权人积极申报专利及努力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力争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提升,2020发明专利申请量90件。积极培育绥宁县名牌产品与地理证明商标,指导企业参与湖南名牌产品和湖南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绥宁杂交                                                                                                                                          

稻”、“绥宁胶股蓝”等五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申报中。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成立由袁立新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下设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王艳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过程:机关各股室及下属长铺镇所、长铺所、武阳所、瓦屋所开展自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查。

(三)分析评价:我局在每年年初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对全年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确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分配资金,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确保了专项资金支出的合规、到位。专项工作完成后,县局组织工作小组的人员对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我单位制定的《项目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良。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专项资金收入111.8万元,比预算156万元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时改变了功能科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食品监管方面支出24万元;市场质量监管方面支出5万元,行政执法方面支35万元商事制度改革支出8万元,信息化建设改革支出1.5万元,食安办工作经费20万元。检测车运行支出4.5万元。专利服务支出13.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我局做到了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所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二是所有财政资金基本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在局党委会议及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在使用过程中纪检部门全程介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

、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2020年以来,对全县的食用农产品970个批次进行了抽样送检,对14个不合格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二是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了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员1300余人。开展了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全县县乡村三级召开动员会议230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宣传海报1200余份,设立宣传专栏220余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40余场次,村村响播放1000余次。三是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与教育局、卫健局、城管局联合对全县12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提出整改建议417条,查处涉及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案件15件。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对全县所有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88家、奶粉经营户84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8月,与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养老机构食堂16家。五是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县6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6批次样品均合格;开展了监督抽检稻谷和大米12批次,检查大米经营户64家;以调味面制品、奶粉等产品为重点,进行了食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960余户次,立案8起;组织了桶装水专项行动,立行整改问题4个,抽样监测6批次。六是对高考等重大考试、四八姑娘节、全省桨板赛绥宁初赛、扶贫验收进驻期间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检查餐饮场所400余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店56家次,食品摊贩40余个,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药品安全工作狠抓不放。进一步推动全县疫苗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疫苗管理水平,将化妆品、药品器械市场的监管常态化,着重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的疫苗和不良反应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4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8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40余份,立案7起。按时完成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报告表任务。目前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6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9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60份。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抓不松。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待咨询人员300人次,发放特种设备宣传资料、电梯基础知识等500余份,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全县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597人次,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0家,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7份。

    、推进放管服工作。全面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极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2020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443户,其中内资企业2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4户,个体工商户 4035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3户;企业普通注销37户、企业简易注销80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289户,个体工商户注销197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34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8个、食品经营许可证108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93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个。

    、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逐户电话短信通知、公告通知等方式提醒经营户进行年报,共张贴公告10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今年报送年报企业1249户,完成率 94.76%;农民专业合作社1369户,完成率77%,超额完成了省局和市局下达的年报任务。切实做好“ 双随机 、一公开 ” 工作,4月9日,组织县人民法院、县商务局、发改局等20个部门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对“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实施清单制定已全覆盖,录入食品安全、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执法监管信息1612条,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信息5条。进一步完善了“两库一单”,建立检查事项360余项,建立检查对象企业主体库1568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库1877条、个体户主体库13430条、重点产品库2344条,检查人员名录库1个(101人)。2020年制定抽查计划5项,抽取检查对象135户,检查任务874项,均已完成了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 

、强化品牌专利意识。积极深入企业,向专利权人宣传专利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专利权人积极申报专利及努力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力争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提升,2020发明专利申请量90件。积极培育绥宁县名牌产品与地理证明商标,指导企业参与湖南名牌产品和湖南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绥宁杂交                                                                                                                                          

稻”、“绥宁胶股蓝”等五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申报中。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消费维权质量。今年以来,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3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                                                                                                                                    

损失60万元。

    、全力推进专项计量监督。对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4个,检查门店117家,抽查计量器具120余台,收缴作弊秤1台;对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抽查,检查眼镜配制店10个,处理不按期申报检测备案眼镜制配场所5个,并限期改正;对全县的企业、医疗机构及加油站、县内在建重要工程标段的计量器具及各个实验室器具进行检定,共计检定加油机、衡器、压力表等各类计量器具600余台次。

    、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对装饰材料、防疫用品、消防器材、汽车用品、儿童产品、日用电器、手机等7类商品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对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进行监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全面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对县内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二手车行、销售企业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户56户,制作日常检查表格220余份,建立销售台账56户;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到2020年11月底,全县未发生一起产品质量事故。

    、努力开展全县广告整治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对广告业主巡查。今年共巡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206户(次),监测广告125条,发现违法广告6条,已责令停止发布;同时将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1件,收缴违法广告牌3块,收缴印刷品广告200余份。

全面打击传销活动。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9台次、执法人员195人次,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7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6次,向群众发放印有打传规直内容宣传资料1200余份,悬挂张贴标语32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大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执法车辆55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89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17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引导办照29户,立案查处36起。   

2)项目完成质量:我局共组织抽样检测食品1040个批次,药品抽样送检10个批次。其中,对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的食用农产品抽检970个批次,合格率99.8%,专项食品抽检60个批次,合格率99%

3)项目实施进度:各个项目按时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袁立新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财务室、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绩效监控领导小组,制定了《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全局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规范,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在使用过程中纪检部门全程介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办案件数118件,完成罚没收入数213.3万元;加强市场竞争秩序和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全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量1040批次;注销吊销“僵尸”企业 197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8件;经营异常名录公示率100%2020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4443户,其中内资企业2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4户,个体工商户 4035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03户;企业普通注销37户、企业简易注销80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289户,个体工商户注销197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34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8个、食品经营许可证108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93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个。举报办结率、市场巡查覆盖率、不合格商品处置率、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率、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均为100%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制、诚信、公平、文明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打击了我县县域内的假冒伪劣行为,人民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优化服务,经济环境得到优化。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  1、项目立项:收支矛盾突出,其原因是非税收入政策性减收较大。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湘财综[2017]16号文件和湘财综函【20175号文件的规定:201741日起取消或停征我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我局有三个方面的收费项目自201741日起要求停止征收,全年短款收费80万元。

§  2、项目跟踪监管:我局“三合一”以后,由于业务工作点多面广,人手偏少,预算精细化标准不高,造成预算偏离较大。跟踪监管有不到位现象。

§  3、项目实施进度:基本按进度实施。

§  4、项目其他方面:业务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难度大,人员老化严重,每年退休人员一般几人至十几人,基本无新进人员,干部职工一个人要干几个人的事,不堪重负。

§(二)资金管理方面

§  1、资金使用:基本上能做到专款专用。

§  2、项目资金拨付: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  3、会计核算:预算编制精细化标准不高,造成预算偏离较大。

    (三)产生的原因:1、由于“三局合一”监管人材欠缺,业务人员严重缺乏;2、自身工作能力不强,给监管造成一定难度,希望政府加大资金和人才的投入,使我县的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步入正规。

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2、办案经费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广告、治理商业贿赂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办案经费的倾斜程度不够,这一类型的案件少。

3、干部职工对于专项资金的绩效意识还不强。

4、我局新购置食品快检车,由于没有检验人员,省局配置的检验设备及药品试剂浪费较大,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20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20

项目

目标

4

目标

内容

4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8

决策

依据

4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决策

程序

4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8

分配

办法

3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分配

结果

5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4

理 

25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到位

时效

2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10

资金

使用

7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    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财务

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2

10

组织

机构

1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项目

实施

3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2

管理

制度

6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55

25

产出

数量

7

食用农产品检测527批次,创无毒社区5个,商事制度改革,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免检,食安办工作正常开展

食用农产品检测527批次,创无毒社区5个,商事制度改革,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免检,食安办工作正常开展

6

产出

质量

6

检测合格率98%以上

合格率98.3%(6分)

产出

时效

6

2019年度

已全部完成(6分)

产出

成本

6

农产品检测预算控制在32万

农产品检测政府采购价28.4万元(6分)

30

经济

效益

6

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绥宁经济发展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社会

效益

6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证食品安全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环境

效益

6

全面净化市场,规范市场秩序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6分)

5

可持续影响

6

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保障民众身体健康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3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3分)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6

满意

满意度100%(6分)

总分

100

 

100

 

100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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