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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年货消费提示
文件名称: 新春年货消费提示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071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1-19 有效期: 永久

1. 选择食品时,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年货时要注意商品保质期,选择保质期较长的商品,以确保在年货使用期间保持新鲜。同时,也要避免购买过多的商品,避免造成浪费。

2. 选购家用电器时,要查验3C认证标识,注意产品标识、规格、型号是否与说明书一致;注意现场通电检验,合理选择功率大小,以免功率过大引发断电或其他意外,更要安全规范使用家电,特别是电取暖器。

   3. 谨慎办理预付卡。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频发,春节期间正是各商家促销高峰,消费者在选择美容美发、健身洗浴、洗涤服务、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时,要全面了解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关注企业诚信度,提高警惕,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勿轻信超低折扣宣传,以免遭遇消费欺诈。
   4. 保留证据、依法维权。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合同协议、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45、12315等投诉热线,或直接联系有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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