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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场地租金项目资金自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政务中心场地租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2018年12月31日止,县财政拨付政务中心场地租金18万元。
2.保证政务中心正常运转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2010年4月12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务中心租赁办工场地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将租金拨付到商务局,再由商务局支付给县肉食水产公司
(二)全年分两次拨付到位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我单位制定的《项目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良(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每年政务中心租金分两次拨付到我局,再由我局拨付到肉食水产公司,保证政务中心、肉食水产公司正常运转。
2.我局严格按照专款专用财务制度,按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年租金分两次拨付给肉食水产公司
(2)保证政务中心和肉食水产公司工作正常运转
(3)5月份前及时拨付政务中心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及时拨付政务中心租金
(2)保证政务中心和肉食水产公司工作正常运转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政务中心租金根据租赁合同是18万,实际纳入我局的预算资金只有14万,还有4万由财政农财股解决,有时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要求县财政按租赁合同租金全部纳入我局预算资金,使资金按需拨付到位
2019.3.28
绥宁县商务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