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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文件名称: 内设机构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1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公开责任部门: 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1-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7 有效期: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督促重点工作落实;负责市、县对局机关的绩效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对直属单位和各乡镇民族宗教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理论学习、新闻宣传报道、网站维护管理、信访、维稳、接待、车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文明单位、城市创建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采集与报送。

(二)政工人事股

拟定本系统人才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局党组开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出国(境)人员政审、援外教练员派遣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人员在职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年度考核和局系统的统战、工会、关工委、群团等工作;承办全县艺术、群文、图书资料、新闻、出版、体育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评审和职业职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拟定全县民族宗教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及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普法宣传教育及重大课题调研活动;指导、监督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民族宗教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行政许可、上级行政许可县级初审、行政服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采集与报送。

(四)文化艺术股

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专业艺术的创作、生产、演出、科研;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民间剧团建设;指导、监管全县专业文艺演出机构的宣传工作;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艺品种;组织开展全县专业艺术人员业务培训。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管理县文化馆事业;负责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拟订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五)文化市场管理股(绥宁县“扫黄打非”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互联网、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动漫、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管理及实施行政许可;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对从事演义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批;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大要案查处、案件督办等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

研究、拟订全县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印刷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及实施行政许可;收集、审读全县书报(刊)及电子出版物样品;审核非出版单位编印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负责对全县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进行鉴定;负责对报刊及内部刊物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著作权管理和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市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七)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

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广播电视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管全县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与播出;承担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对全县高山台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安装与接收;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公益工程;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公益电影服务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发行放映单位、院线工作和外商投资影院的设立与变更的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八)群众体育股

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贯彻国家有关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体育行业标准、研究和平衡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制订全县体育竞赛制度,研究制订全县业余训练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我县运动员参加国内重大体育比赛;负责等级运动员、等级裁判员审核、审批、申报工作。

(九)民族股

负责全县有关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处理民族纠纷、维护民族领域稳定;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等政策性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研究制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建设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估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

(十)宗教管理股

负责全县佛教、道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指导相关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相关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抓好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等级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负责宗教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佛协、道协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防范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十一)规划财务股

负责全局计划财务工作;规划指导局系统重点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包括乡镇文体卫站建设);负责与上级联络协调本系统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编制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指导、监管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批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事业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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