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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计划
文件名称: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1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31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县应急管理局继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训词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重大人员伤亡,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及应急基础工程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改革发展为动力,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加强应急基础工程建设,搭建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灾害事故,为全面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绥宁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三防指一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认真分析全县面临的安全形势和特点,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部署,迅速有效应对,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贯彻落实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聘请第三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信任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双向机制、执法和普法相结合的并重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继续组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及森林草原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紧盯各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风险点,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对重点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履责述职等制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公开曝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不起来、落不下去,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问题。

四、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三大”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紧盯工集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持续不断开展全覆盖、多层级、拉网式的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做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生产安全管控的双重防火墙;强化重点作业环节管控;大力推行自然灾害保险,完善二级标准化创建与企业工伤保险、安责险、行政许可等挂钩激励措施。

五、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标准化建设。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积极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强化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培训教育、手机短信、网站等多种方式,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演讲比赛、安全书法比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观摩等形式,不断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保证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督促企业严格贯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切实提高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值守,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以消防救援大队、绥宁县应急救援协会(工程机械救援支队)、危化品救援队伍为依托,分行业领域建立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修订)各类综合性或专业性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和职工自防自救能力;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我县危化企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能力提供保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危化企业负责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离固报备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有效处置。

八、做好防汛抗旱、防灾救灾、森林防火工作

()抓好灾害防治责任。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应对自然灾害事权划分;充分发挥“三防指一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抵御应对风险能力。

()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协调部署汛前、汛中隐患排查并加以整改;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抓好小二型水库的科学调度;做好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推动开展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

)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属地(乡镇、村委会)狠抓野外火源管控,突出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颁发禁火令,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修订完善预案,分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镇、村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单兵防护装备配备;强化应急值守备勤,快速反应;强化督导检查、评估考核。

(四)抓好灾后重建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协商协作、灾情会商、信息通报、应急联动、灾害评估等工作机制,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到初报及时、续报规范、核报准确;加快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物资保障紧急转移安置目标;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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