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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文件名称: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119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3-02-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2-23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基层力量。一是扎实推进了党内思想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要学习阵地,着力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2次,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常态化,切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二是严格落实了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拓展学习视野,引导各支部加强对主题党日活动的创新探索,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了党内主题活动。今年以来,定期给党员过“政治生日”会,举办党员轮训班和参观学习宛旦平革命烈士故居等主题党日活动,凝聚了奋进力量。

(二)强化廉政建设,打造廉洁单位。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了“一岗双责”。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责任体系再健全、责任清单再细化、目标管理再具体,与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逐级传导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进行主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了思想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县委“八条规定”等相关制度,组织观看了廉洁警示教育片《零容忍》《学习耕地保护》,扎实开展了违规收红包礼金整治活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三是认真落实了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中央和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纪律规定,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权责意识。班子成员均能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如实上报个人事项。

(三)聚集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

1.用地保障方面。全面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今年以来,共完成了2022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黄土矿镇污水处理厂、李熙桥镇污水处理厂、红岩镇污水处理厂、唐家坊镇污水处理厂、县2021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戒毒所)、县2022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民族公园)、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滕家路安置地)、县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安康医院)、县2022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电力仓储)等10个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工作,征收、报批土地面积66.8185亩,拆迁房屋13户26栋迁移坟墓126座

2.耕地保护方面。一是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我县耕地保有量底线目标为39.14万亩,根据2021年国土变更年度调查数据显示,我县实有耕地面积为39.14万亩,完成耕地保有量底线目标;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4.07万亩的划定工作。二是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地生效。出台了《绥宁县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并配套建立了《绥宁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绥宁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绥宁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巡查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县推进“田长制”动员大会,并对全县田长开展了业务培训;全县明确了四级田长共2853名,并组织开展各级田长巡田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省厅下发我县耕地净减少整改补足任务是200.93亩,通过整改补足恢复耕地213.6亩,按时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任务。四是大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实施方案》,张贴耕地保护公告2000余份;发放“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口袋书3000余本;翻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2块;今年3月,聘请了省二院的专家对全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了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耕地保护方面法律素养。

3.执法督察方面。一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违法用地案件15件,收缴罚没款84447元,办理非法采矿案件1件,收缴罚款4140元。二是全力开展部、省卫片核查。2022年省厅共下发我县卫片图斑58个,完成核查、举证41个,剩余17个还在核查中;部卫片共下发128宗,完成核查、举证100宗,剩余28宗还在核查中。三是全力推进月清“三地两矿”违法用地整改。今年以来,月清“三地两矿”违法用地整改纳入市、县三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在今年5、6、9月份三重点考核排名中,我局都排名第一。目前,存量违法用地共31宗,已整改到位22宗,剩余9宗经与省厅对接,纳入持续整改问题已进行阶段性销号四是全力完成部、省督察违法用地整改。本轮核查发现整改问题13个,组卷填报11个,准备拆除复垦2宗(李熙桥镇和利达砖厂、长铺子乡小水砖厂);发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6个,除下发1个任务进入洞口外,其他5个已组卷填报;督察发现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89宗,完成填报85宗;在线督察“非粮化”“非农化”问题48个,已全部现场核查填报;完成在线督察矿产问题核查填报8个。五是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63宗,完成整改13宗,剩余50宗限期内整改到位。今年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实现了“零增长”。

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一是大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我县共有历史遗留矿山(矿点)68个,涉及71个图斑,面积63.47公顷(约952.05亩)。2022年度完成生态修复的4个矿山(涉及7个图斑,面积142.2亩)已于今年11月份到市局进行销号;剩余的历史遗留图斑现已聘请技术单位全面启动外业勘查工作,12月份启动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全县已关闭退出矿山共21个,其中,通过采取工程措施修复了有3个;自然修复的有3个;其他15个关闭退出矿山都编制生态修复方案,修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二是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李熙桥镇陈家村非法采砂场在今年7月底已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全面完成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今年我县“空心房”整治任务是240户,拆旧面积2.4万平方米,实际完成“空心房”整治268户,拆旧面积2.66万平方米。

5.空间规划方面一是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召开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门审查会;召开了规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目前,“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11月15日,省厅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二是有力推进专项规划编制。《绥宁县国土空间规划产业空间布局专题研究》《全域旅游专项规划》《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8个专题专项规划已经通过部门审查会议;《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永久性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城镇建设用地基数转换》《城市体检评估》已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三是全力做好规划审查。全年共召开5次专家评审会暨局业务会,3次县规委联席会议,9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共审查通过了《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方案设计》《绥宁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等项目详细规划;对隆冲陵园入口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审查通过《绥宁县Sn202207号地块(园艺场片区)供地方案》《绥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绥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请示》。四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合法合规。完成了民族公园项目、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秀水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湘商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绥宁县电力电杆厂建设项目、绥宁县红岩镇年产2000吨楠竹半成品建设项目、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乐安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峡商混搅拌站建设项目、麻塘乡楠竹产业集中加工区建设、佘家河水环境治理项目等10个项目规划修改工作。五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今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县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共98个。目前,已按省厅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完成98个村庄的初步方案编制。

6.土地供应方面。一是提高土地供应效力。截止到目前,我县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6宗,面积35.39公顷。其中划拨土地14宗,面积14.65公顷,出让土地22宗,面积20.74公顷,成交价款13174.33万元。二是批而未供处置。省厅下达我县2009-2018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为42.8公顷,要求处置率达到35%以上,目前实际供地7.8684公顷,处置率18.4%;省厅下发园区未供处置面积20.06公顷,任务要求处置率达到60%以上,实际处置率为88.03%,完成目标任务。三是闲置土地处置。我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为黄桑上堡古国4宗闲置土地,总面积13.8639,任务要求处置60%以上,实际处置6.4866公顷,处置率46.8%。四是做好绥宁地价体系建设。绥宁县城镇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通过省厅审核,其中绥宁县城镇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报县政府批准已公布实施。

7.安全生产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当做全局中心工作来抓。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多次组织干部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等专题片,学习讨论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参加了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了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5.12”“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6.25”等活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广泛宣传。今年5月,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议,培训达到预期效果。三是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坚持汛前、汛中地质灾害隐患摸排整治,加强汛期值班值守,提升地质灾害预警能力。四是加大矿山安全风险管控。推进“打非治违”对非法开采、超深越界矿山巡查打击力度,定期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对矿山可能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制止、早处理”。加强了对停产废弃矿硐、厂房的排查整治,完成了对岩田锰矿和水竹坪铁矿等9个废弃矿硐全部封堵。

8.不动产登记方面。一是全力办好日常业务。全年共接收政策答询6420余人次,受理不动产登记各类业务54766余件,办结52933件。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3925本,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3318份,办理抵押登记1160件,办理林权登记212件,实地勘查228宗,土地和房屋落宗330余宗(套),补录土地和房屋数据1160余宗(套)。提供脱贫攻坚、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子女进城上学、巡视巡察等各类不动产信息查询2600余件。二是有序推进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完成16个乡镇涉及223个行政村的权籍调查及测量,已调查数84986宗,符合发证数62726宗;今年以来,完成落宗数56493宗,登簿数56461宗,完成登记发证率90%。是扎实推进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部署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我县今年向省市上报问题2个(县文化用品公司、县检察院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办证),办结房屋不动产登记76套,化解率100%,已完成上报省市的化解任务。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尽力压缩不动产业务办理时限,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常规业务转移登记和一般登记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一窗办事”平台建设初具成效。通过与省市对接,基本实现线上外网查询、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同步协调推进内网审核、登薄。今年以来,完成了与碧桂园、大汉汉园、经发国际、瑞凤苑、建设银行等各大商业企业的业务对接,通过“一窗办事”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26件,其中企业业务83件,银行业务39件,中介业务4件。逐步达到省市“一窗办事”平台建设要求。“交房即交证”改革持续深入。全面精简优化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程序,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可为购房人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实现了购房人“交房即拿证”。今年碧桂园二期全面实现“交房即交证”。

9.信访法规方面。一是信访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共受理接访24起,受理信访18起,答复信访件18起;做好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期间特别防护期信访稳定工作,涉土涉规赴省进京信访人员为零。二是法规工作卓有成效。全年共参加诉讼案件17件。其中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6件,再审案件6件,行政复议1件。制定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学习宣传方案》,印发“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手册10000册。举办了全县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宣讲活动,并邀请省厅专家进行授课。参加市局组织的“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竞赛取得团体一等奖,2人获个人二等奖,1人获个人三等奖好成绩,1名选手代表邵阳市参加全省“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竞赛决赛获得团体三等奖。

10.确权登记、山林纠纷调处方面。完成2021年度我县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已提交国家审查;完成了绥宁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成果已上报国家核查验收;完成了1:500地形图编制,成果已投入使用;完成了县民兵训练基地的土地确权工作;成功化解土地权属信访案件5起,应诉土地权属行政诉讼案件2起。今年,山林纠纷调处事务中心人员配备到位,机构运转步入正轨。今年以来,共受理立案山林纠纷案件3宗,受理山林纠纷信访4起,指导乡镇处理山林纠纷18起;参与邵阳市中院应诉3起,武冈法院1起。

11.地质灾害治理方面。一是开展汛前、汛中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前,对全县17个乡镇26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堵死安全隐患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汛期,制定下发了《绥宁县2022年临坡切坡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经发国际博览城北侧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巡查,制定了应急调查简报,提出了治理、应急建议,并向业主单位进行交办。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宣传。今年以来,共推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6千余条,安装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测设备18处,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印发地质灾害宣传手册1000余册;开展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会议,参与了鹅公岭乡地胡村避灾演练活动。三是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河口乡水车村九、十四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年底竣工。

12.矿业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开展采矿权登记自查自纠和绿色矿山“回头看”。制定印发了《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开展矿山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完成了合力铁矿有限公司界头炉铁矿全面排查工作。二是绥宁县矿产资源拟设规划区块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向市局申报绥宁县规划期内规划区块设置,协助市局做好《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三是积极开展“砂石保供”专项行动。《绥宁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绥宁县李熙桥镇林家头建筑用花岗岩矿、绥宁县关峡乡长冲头砖瓦用页岩矿已经完成野外勘查;瓦屋天然矿泉水项目已经挂牌。

   13.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和做好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控违拆违、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四城同创、提案办理、环保督察等中心工作。

二、存在不足和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以来,尽管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要求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暴露出很多不足。一是干部管理抓的不够严。从今年下半年被县作风办挂牌督办来看,确实存在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有失之于宽、失之以软的现象。二是重点工作抓的不够细。在重点工作推动上投入时间不够,存在很多短板弱项,有些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较缓慢,缺乏深入研究和有效的措施。三是保障发展和资源保护矛盾突出。绥宁县境内主要以山地为主,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较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耕地后备资源十分匮乏,资源约束和刚性需求之间矛盾突出,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时还存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占比高、土地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县委、县政府及省厅、市自规局决策部署,为助推“三个绥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自然资源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构建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党的二十大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饭碗牢牢端在自己人手中。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必须以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一是以田长制为抓手织牢织密耕地保护责任网,建立起层层监管责任体系,推进田长制进一步落地生效。二是建立健全耕地“进出平衡”监管机制,坚决落实两个平衡,补齐指标责任缺口,确保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不突破。三是加大违法占耕地打击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切实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科学构建“二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2023年,将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专项规划;有序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完成县城控规修编和城市风貌更新设计。

3.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做好重点项目全要素保障。根据县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积极主动对接项目用地需求,用好用活政策,积极做好“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全要素保障。二是继续做好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依托绥宁县作为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大优势,加强与省厅对接汇报,争取早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三是全力做好土地、矿山投放市场工作。尽快完成李熙桥镇林家头建筑用花岗岩矿前期工作,争取早日挂牌出让;争取寨市乡潘家田砖瓦用页岩矿和金屋镇禾木塘花岗岩矿在年内投放市场。完成县民族公园项目的落地,加大县城零星土地和武靖连接线沿线土地分批供应力度,增加财政收入。

4.持续抓好执法督察。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压实乡镇监管职责,加大巡逻管控力度,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全力推进全县违法用地 “三零”行动,对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察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震慑力。

5.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矿山治理。一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完善人防技防、群防群测综合性防控体系,强化综合研判和信息共享,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科普宣传等工作,杜绝发生人员伤亡地质灾害事故,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切实加强矿山企业巡逻管控,推进“打非治违”对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三是深化矿业转型改革,对新设矿业权必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新设矿山绿色开发;对已设矿业权,分类推进提质改造和治理修复,未按要求达到绿色矿山建设的,一律不得延续登记。持续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

6.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转变为实际行动,不断加强自然资源业务法规培训,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抓好执纪监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大整顿,全面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7.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四城同创、平安建设、控违拆违、环保督查等相关工作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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