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自然资源局 > 通知公告
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须知
文件名称: 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须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114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2-11-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1-24 有效期: 永久

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须知

   1、提供申请人(不动产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不需提供已年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簿,离婚需提供离婚证)

    2、申请公租房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外地户口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夫妻及未成年的子女)。

    4、由代理人前来办理申请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5、填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6、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档案,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一式二份。

7请申请人仔细核对查询证明中的信息是否准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