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寨市乡 >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文件名称: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64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寨市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3-05-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08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文广新局 实施单位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22 100% 100.00%
其中:中央补助 5 100% 100.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0.22 100% 100.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度进一步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持续开展,继续加大农村农家书屋管理。 2022年对全乡29个村居委会农家书屋加强管理,每村拨款1800元,共计5.22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7个村2个居委会农家书屋 ≥29个 10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全年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全年 100%
成本指标 27个村2个居委会农家书屋 ≥1800元/个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持续开展 效果显著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积极开展农家书屋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00% 100%
……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