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干农活时意外摔伤是否为家保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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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1-10-15 23:09:27.0 | ||
来信内容 | 我母亲每年都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021年10月7日傍晚忙完农活回家时踩滑摔倒,到武阳民安医院检查为脚裸骨折,需住院开刀打钢板治疗,现即将出院结算,院方和医保方告诉不能按农保报销,只能走意外险,我电话咨询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和邵阳医疗保障局,都明确告知无三方责任的意外摔伤骨折可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绥宁县医疗保障中心和12345政务热线电话无人接听,因此未得知结果,现还在民安医院待出院,现请问是否能报销?按什么标准报销?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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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10-22 15:34:32.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1-10-22, 县医疗保障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我局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 干农活时意外摔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干自家农活时意外受伤,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第二种是帮别人干农活时意外受伤,属有责任方,医疗保险不能报销。 2. 国庆期间我县医保窗口正常放假不办理业务,国家法定节假日业务咨询可以打值班电话0739-7613056。 3. 邵阳市意外伤害住院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1)因年迈行动不便、疾病(如高血压、低血糖、骨质疏松、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自己不慎等无第三方责任所造成的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医疗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凡因工伤、生育、自残或自杀、他伤、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酗酒、吸毒、宠物致伤、交通、医疗事故等原因造成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保支付范围。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须在入院后24小时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报案登记,接受调查核实。 (2)年度封顶线15万,起付线按就诊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比例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下调10%。 (3)意外伤害不纳入大病保险。 4. 在邵阳市统一的意外伤害待遇之外,绥宁县保留了原有的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经核实,你母亲此次住院总费用14567.10元,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共 12041.11元,扣除起付线600元后按65%报销7436.72元。个人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未达到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11000元)。此次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待遇已经全部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医保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大家对县医保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 服务电话:0739-7610131、0739-7613056。 |
办理进程 | 2021-10-22, 县医疗保障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