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绥宁县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脱贫政策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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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5-07-02 17:50:27.0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想问下领取一次性交通补贴的政策,受众群体是哪些人?联民村的干部说是只针对建档立卡人员,但是我看别的地区以及发放的文件说是在外务工的脱贫人园,只需要共作满一个月以上的也可以领取补贴,省内200.省外400元。这种政策针对的人群不仅仅是建档立卡人员。 文件在信件附件中。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麻塘苗族瑶族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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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5-07-08 09:02:09.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5-07-08, 麻塘苗族瑶族乡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米先生,您好!您于2025年7月2日反映的“领取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的问题,相关解释如下:绥宁县2025年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申报对象条件如下:对2025年1月1日以来在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全覆盖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国家对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统计口径调整规则,对连续稳定务工一个月或累计30天以上的,可以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不符合条件人群:一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服役人员;二是在校生实习阶段;三是县内务工人员;二是公益性岗位人员;五是帮扶车间就业人员。六是16周岁以下人群。七是非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县外市内100元,市外省内200元,省外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