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开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务公开

2025年7月30日,本局收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JDSN20250003(食品名称:泰香软米)、№:JDSN20250008(食品名称:茄子)的检验报告2份,当事人2025年06月12日购进的泰香软米、2025年06月23日购进的茄子,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2025年7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JDSN20250003、№:JDSN20250008、)及2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XBJ25430527569337968、XBJ25430527569337973)。并告知其如对上述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本局于2025年8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12日从绥宁县良良粮油批发店以101元/袋的价格采购泰香软米21袋,规格:25kg/袋,付货款2121元,该批次泰香软米抽检6.02kg,剩余的518.98kg泰香软米全部用于做米饭使用了。当事人于2025年6月23日从绥宁县宏鑫蔬菜配送有限公司以2.5元/斤的价格采购茄子45斤,付货款112.5元,该批次茄子抽检6.02kg,剩余的38.98kg茄子全部用于师生食用了。上述2批次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233.5元。

2025年6月23日,本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采购的泰香软米(生产日期:2025-06-12)、茄子(购进日期:2025-06-23)等食品原料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7月30日,本局收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JDSN20250003(食品名称:泰香软米)、№:JDSN20250008(食品名称:茄子)的检验报告2份,检验报告编号№:JDSN20250003(食品名称:泰香软米),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碎米(总量),碎米(小碎米含量)项目不符合GB/T15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JDSN20250008(食品名称:茄子),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复检申请。

至案发日止,没有收到因食用不合格泰香软米、茄子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未造成危害后果。涉案不合格泰香软米、茄子已被当事人使用完,因当事人采购回来涉案不合格泰香软米、茄子,按照自营保本不盈利的原则,全部用于食用,故,其未获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